网络犯罪辩护律师格拉尼克:有关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的梦想正在被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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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信息安全问题的“黑帽安全技术大会”星期三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行。美国斯坦福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公民自由部主任、网络犯罪辩护律师格拉尼克在大会上表示,过多的法规、当局的审查、法律对黑客起不到震慑作用—— 这三个因素,正在缓慢地扼杀人们有关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的梦想。

美国斯坦福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公民自由部主任、网络犯罪辩护律师格拉尼克在“黑帽安全技术大会”上发言的主要精神,可以总结为两点:

一,互联网不够自由、不够开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把对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度的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也就是说重视得不够,一些国家的互联网用户的言论自由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在对由国家赞助的攻击美国政府和主要公司的行为提起公诉方面,美国现行《反电脑欺诈与滥用法案》(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未能发挥作用。

报道点了中国的名,认为中国是在国家赞助下向美国政府和主要公司发起网络攻击的国家之一。

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家夏明表示,互联网安全和自由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原因之一是当今世界缺乏关于互联网安全与自由的共识。

“在全球层面,(在互联网自由和安全保护方面的)缺乏共识。在国家层面,许多国家,尤其是流氓国家(rogue countries)钻空子,给全球恐怖分子提供更多的漏洞,让他们大行其道。几股力量就把网络整体的安全和质量破坏掉了。”

夏教授对捍卫网络自由和安全的国家联盟的缺失表示遗憾。

“现在没有一个国家联盟为网络自由真正地鸣锣开道。”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所执行长孙远钊博士表示,随着科技的发展,黑客总会露出马脚。

“用电子方式从事的行为——所谓凡走过必留痕迹。他(指黑客)的确可以通过各种虚拟方式三转五转,希望掩盖指纹、掌纹,但终究会偶尔露出蛛丝马迹。”

中国6月初审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草案)》要求互联网公司限制匿名、存储用户数据。对此,孙教授表示,韩国的经验表明,实名制难以实际操作。

“韩国实名制实行了不到一年以后就放弃了这个政策……(至于要求互联网公司存储个人信息) 你真地需要去搜集他姓什么、叫什么、住在哪里、电话几号、信什么宗教、作什么事情、早上几点起床、去了什么地方吗?”

夏明教授则说,互联网自由部分取决于互联网服务商是否相对独立于所在国政府。

“如果互联网公司能自治,不受国家的完全掌控,即使(实行)实名制我也不太担心。”

(记者:杨家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