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民间组织进行依法管理和法制教育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有近32万个民间组织,并且每年以约10%的速度递增。中国官方媒体在相关报道中肯定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并援引民政部负责人的话说,民政部将对民间组织进行依法管理和法制教育。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新华社在相关报道中表示,民间组织的增加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华社还引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的话说,民政部将开展“法律进民间组织”等活动,指导民间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旅美政治学者方觉表示,中国政府现在认识到,必须承认对共产党领导地位不构成挑战的民间组织的存在:

“中国政府现在也已经感到整个社会都已经市场化了。普通公民的个人生活 很大陈鼓上也已经自由化了。那么中国政府也正在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在市场经济范围内,在公民生活范围内如果不直接对共产党 的地位提出挑战,不直接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挑战的话,还是可以允许存在一些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的活动空间的。”

这位学者表示,这些年来,中国非政治性民间组织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但政治性民间组织则处于非法状态:

“现在中国政府对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还是有一定的开放的。最近几年很多非政治性 的民间住组织都可以注册登记了。这是一个进步,尤其是同七八十年代相比进步比较大。但是在注册登记的时候就要求它们有一个挂靠单位,这个挂靠单位通常都是一个国有企业或者是一个政府机构,或是由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社会团体。非政府性民间组织都必须找到这样一个由政府控制或由政府管理的挂靠单位。同时,中国政府对政治性的民间组织是持严格党派斥态度的。就是说不允许成立任何政治的民间组织。实际上所有中国境内的政治组织都处于非法状态。它们只能处于地下状态。”

方觉说,即使是对于非政治性民间组织,政府也不能容忍它们对政府政策的挑战:

“中国政府对一部分的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采取的是限制和压制。因为有些组织象抗艾滋病组织和环保组曾经对中国政府的艾滋病政策和环保政策采取了比较尖锐的批评。”

维权人士刘念春表示,自从七十年代末的西单民主墙时期以来,政府对所谓不持“极端”观点的民间组织的态度是实行指导和控制:

“好像民主的实际意义在很长时间里党内已经有这种看法。不是当时就出版了一些民主的刊物吗?这些在他们眼中也是一种组织,这些组织当时是把一些观点不极端的刊物弄成象民主党一样的形式,在共产党指导之下,在他的法律范围之内,那个法律实际上不仅是共产党定的,也是它可以解释的。必须在它的控制下,民间组织才有存在的可能。如果控制不了就会取缔。”

据报道,中国政府用以规范民间组织的法规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