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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陆良县8名维权农民因为堵截公路被当地法院判处一年半到六年徒刑。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据总部设在四川成都的天网人权中心的消息,云南陆良县小龙潭村的8民维权农民10月底被陆良县法院判处重刑,其中农民代表王国强被判处六年徒刑。小龙潭村村民王国彬说,2003年,该村村委会在小龙潭村采石场承包问题上未经村民同意,撕毁了原来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合同,把采石场承包给绿良县富强建材有限公司,承包期15年,每年承包款为20万元,致使承包款每年减少12万元,
“四、五年来的话,我们村就会少180万的承包费,老百姓当然不同意。一个是老百姓蒙在鼓里,老百姓被蒙不知道。另外一个,他是从2003年的时候承包的,就是他撕毁合同了。但是,老百姓到2006年的年底,也就是去年的年底,才知道这个情况。因为老百姓当时都认为是,还在履行着原来那个合同的。”
小龙潭村村民王国彬说,今年2月,部分村民开始封锁通往采石场的道路,以迫使采石场停工,
“原来是帮助我们村的村民,而且我们村的其他村民可以到采石场去上班,他变相地包给水泥厂的老板,包给另外这个老板,他私底下包着违法的合同的话,老百姓就不可以去上班,他必须要有关系,要跟书记、村委会的书记要有关系,才可以到他那个地方去上班。那么,其他老百姓就没有生活来源了。”
小龙潭村另外一位村民王雁说,村民们最为不满的是,村委会在承包采石场的问题上没有征求全体村民的意见,
“他没有经过村民,只是经过他们村委、场长,加上可能有几个党员,召开了党员会,有些党员没有去。”
村民王雁说,村民代表王国强今年2月一直反对村民堵路的决定,而他却被判处六年徒刑,
“对于堵路他当时不同意,是吧?有些人要求堵路,他们在前面写着什么标语,认为它会讨回公道。也挂了两个多月,也请示了上面镇上,镇上一直不能加以解决。请示过几次,他们都不愿再解决。”
接受采访的两位村民都表示,8位村民被判刑后,小龙潭村村民在继续抗争,导致该村的采石场无法生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