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中级法院,上星期四认定一名制作黄色网站的嫌疑人犯罪事实成立,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被判罪的人名叫荣超,今年二十岁。新华社报道说,荣超今年三月开始建立了一个名为“性福天堂”的黄色网站,至六月份,发展会员六万多人,牟取利益1750元人民币。
报道说,今年五月份,荣超利用湖北省某市民政部门网站的程序漏洞,把他的“性福天堂”网站程序和域名转移到该政府网站服务器上。今年六月,公安部把“性福天堂”列为公安部重点案件,随后荣超被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抓获。
汉江中级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荣超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黄色淫秽电影视频文件的数量,以及注册会员人数巨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处他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美国执业的律师叶宁解释说,根据中国刑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荣超确实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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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今年九月,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刑法三百六十三条作出司法解释,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制作、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都被视为犯罪,而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者,则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叶宁认为,除了符合中国司法规定外,有关当局显然也想利用这个案件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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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说,中国公安部门查获的色情网站制作者,百分之九十八是三十岁以下的青少年,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五岁。原中国法制日报记者王光泽认为,这和中国上网人口年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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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叶宁介绍说,在美国,除了涉及少年儿童的黄色淫秽网站外,普通色情网站受到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法律的保护,美国和西方国家对此也有很多争论。他特别强调,中国立法对色情网站不分层次一律封杀,很多地方未必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表达自由的原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