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

从下个星期开始,中国培训的大约两万七千位公民将走上人民陪审员的岗位,参与法院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种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否能起到加强司法公正的作用?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中国这种“人民陪审员”一个任期是5年,由基层单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向法院推荐,法院审核后,再由人大任命产生。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人士对媒体表示,启用人民陪审员将有助于加强中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谈到对这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看法,旅居美国的法律专家,现在纽约从事律师工作的李进进先生表示:(录音)

贵州关注中国司法体制发展的异议人士全林志先生认为,人民陪审员是否能发挥真正作用,关键看他是经过什么样的程序产生的:(录音)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对于执行这项规定确有困难的地方,以及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文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陪审员在就职之前,要先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在陪审员可参与审理的案件里,3个陪审员席位中的一个或者两个可由人民陪审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在事实判定和量刑上都有决定权,与法官共同裁决。李进进律师分析说,中国这种人民陪审员制度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还相差甚远: (录音)

不少海内外人权团体及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缺乏司法公正,任意拘押,虐待犯人的案例时有发生。湖北村民佘祥林多年前被指控杀害了他的妻子,警方对他刑讯逼供,将他屈打成招。他在狱中服刑11年之后,他的妻子最近突然回家,他才被宣判无罪,获得释放。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