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走私案主要嫌犯赖昌星被加拿大遣返中国(图、视频)

厦门远华走私案主要嫌犯赖昌星被加拿大遣返中国,星期六被押送到北京,中国公安在北京首都机场对赖昌星宣布逮捕令,并告知有权利请律师,而各界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包括审理程序及是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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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转载:厦门远华案中的“红楼”,最近成为热门景点。(优酷拍客/记者乔龙提供)

北京时间7月23日,潜逃加拿大 12年的的赖昌星,被加方人员押送到中国,下午四点半左右,加航一架民航客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赖昌星身穿体恤衫,戴着手铐,被两名公安带出机舱。中加双方在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后,公安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央视新闻播出了这一过程:“对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犯赖昌星,实行逮捕,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辩护权辩解;二,享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详细内容在接受第一次讯问时,予以告知”,赖昌星在逮捕令上签名及按上手印,随后被特警押上防弹车离去。

公安部当晚通过新华社强调:“赖昌星被成功遣返,表明中加两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对于促进中加执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据香港无线电视台报道,在赖昌星的家乡福建晋江青阳镇烧厝村,村民围在电视机前,但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当地一位王律师星期天告诉本台,律师也不得接受采访,如果赖昌星愿意聘请家乡的律师,很乐意代该案:“作为律师只要人家愿意委托,就会为他辩护,我们乡政府说,现在不接受外面采访报道,限制比较严格,好吧”。

对于官媒报道“赖昌星被成功遣返”,旅居加拿大的华人许先生表示,他反对遣返赖昌星,因为担心赖昌星会像他哥哥那样死去:“这不是什么中国成功了,加拿大失败了,所以在这个时候送回去,你是送到谁的手上,是送给团派的手上,还是送到江(江泽民)派的手上。作为我们加拿大的华人来说,哈珀下一届政府选举,我绝对要投反对票。这样会杀了一个人,不管他本人怎么样”。

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多年前曾表示,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不过,据报,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因涉嫌走私案被判刑七年,2002年在狱中离奇死亡,烧庴村也有村民担心赖昌星回国会如他大哥一样死在狱中。许先生说:“他可随便折磨他死,他这种死不是自然而死,不管他是肉体上还是心灵上”。

香港媒体对遣返赖昌星发表各种评论,《明报》星期天发表社评说,中国的司法制度在过去12年间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许多涉及人权的大案上仍是相当封闭落后,审讯不公开,律师辩护权徒具形式,赖昌星的审判将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的司法制度再度面临考验,期待司法部门一定要慎重,尽最大努力,从程序到判决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判刑后也实现人道服刑,以实际行动消除外界的疑虑。

北京律师董正伟说,民众及法律界也关心此案:“比如案件详细的实施经过,因为之前对一些同案犯的资料,贪腐多少,有些细节问题是否真实,还要进一步核实,第二个问题,是程序问题,有些东西如果真是涉及高层,比如贪污,受贿数额”。

53岁的赖昌星,被指1996年至1999年期间,透过远华集团在厦门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及金额500多亿元。1999年,赖昌星携妻儿从香港逃往加拿大提出难民资格申请。12年来,中国政府多番向加国要求引渡,但两国无遣返协定,加上赖以被遣返后有生命危险拒绝。

对于当局明确对赖昌星表示,可以请律师辩护,董律师说,赖昌星对国内律师情况并不了解,不知当局如何提供协助:"他要是聘请国内律师,他怎么选择?不可能把律师名字都提交给他,有可能会以律协出门的方式,给他介绍"。
记者:会不会有一部分律师被排斥,不在名单里。
董律师:如果确实由律协给他提供这方面信息的话,有可能限于主观上的认识问题,有意无意的把那些律师有主观因素(决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