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陈泰和因倡导“民决团”制度和运行民决团微信群而在去年7月被中国政府抓捕,出狱后,经旧金山“对话基金会”营救,于本月初来到美国。陈泰和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建立“民决团”制度,就是把法律交到人民手上。中国不建立“民决团”制度,所以中国没有真正的司法。
“JURY”这个英文词,中文将其译成“陪审团”,陈泰和指出;这是天大的错误。陈泰和花费了8年时间认真研究并赴英国考察1年,最终认定,英美法中的JURY,就是由普通民众组成的一个团体,在法庭上不“陪”也不“审”,而是对自己聆听亲见的案件做最终的裁决,“民决团”的概念由此而生。2010年陈泰和将研究成果写成一本书《最普通的权利》,交人民出版社出版。
陈泰和在与记者谈到“民决团”制度的时候指出:没有建立“民决团”制度的中国,司法权不在人民的手中,因此中国从来没有真正的司法。他说:“比如说习近平主 席跑到英国说中国从秦朝的时候就开始有法典、法治了,那个法典是什么法典?那个法典是砍人头、砍人脚、砍人手、阉割人的刑法。人家的法是大家和平谈判,互 相之间交换,打瞎了人的一只眼睛就用金子、银子赔偿的这种法。这也是我一直倡导‘民决团’的原因。我觉得法必须在普通老百姓手里,老百姓作为国家的主人, 最不能放弃的权力,就是对具体案件,关系到自己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个体案件的自主决定权。只有做到这一点那才叫法。而中国从古到今,都没有这样的法。”
陈泰和指出:中国的成文法条文,比美国多得多,但是中国,成文法掌握在行者当局手里,法条再多,中国仍然没有法治。他说“就像7.09的 律师,他不想给你见就不给你见,成文法是没有用的,因为成文法掌握在行政的手里,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真正的让对正义有帮助的成文法实施起来,必须要有 ‘民决团’。如果有‘民决团’,把律师抓了八个月不给会见,到了‘民决团’那里,一听这个程序,不接,走人,那么政府下一步就老老实实按程序,该怎么办就 怎么办。所以‘民决团’是宪政最高级的一步在他那里。”
陈 泰和除了从事律师职业,他还是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他因倡导在中国建立“民决团”制度并运行民决团微信群和与被捕的维权律师李和平有合作关 系,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陈泰和指出:律师是社会安定的因素,中共当局抓捕律师愚蠢而荒唐。他说:“的确如此,如果苦大仇深的当事人,找不到律 师以一种和平的渠道来伸张正义的时候,那他们就只能像杨佳、夏俊峰这样了。政府为什么还打压他们?我的一个观点就是这个社会是一个精神混乱的社会。你看最 典型的是那个于迎丽教授,她说美国打北韩,我们就打台湾,这样的人都可以做专家,中国社会发生了什么样的荒谬现象。只要有司法在的地方就应该是和平的地 方,枪炮作响的社会不会有司法发挥作用,但是他们还把老百姓伸冤的渠道给堵了。我在监狱里也跟警察说,你们这样做是在给党国挖坑。”
(特约记者:CK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