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首推办案程序规定 赋权国安之手深入民间组织

中国国安部首次发布办理案件的程序规定,涉及办理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并在审查、扣押嫌疑人的规范中特别提到,国安有权要求不同组织团体,落实反间谍防范工作。国安也有权监管域外中国公民的权利,当嫌疑人从海外回到中国和港澳,可以借国安之名行使拘捕权。

中国国安部部长陈一新周五(4月26日)签发《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国安部首次公布的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今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安部公布2部规定的全文,行政执法规定共7章140条,包括询问嫌疑人和调取文件和电子数据等资料,以及查封、扣押和冻结涉案人资产,以至行政处罚执行等要求。刑事案件规定共11章360条,说明执行拘传、取保、监视居住、逮捕关押等强制措施的做法。国安部表示,2部规章显示国安文明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规定赋权国安深入社区 做实做细全民反间谍

中国独立政治学者陈道银表示,国安部出台执法程序规定,从正面看,是让国安执法有法可依,但留意到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第九条,列明国安有权到不同团体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是改变以往国安不涉民间组织的惯例,扩大国安权力,能深入社会各阶层,做实做细全民抓间谍。

陈道银说:“这一条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当下全民抓特务的一个法律上的一个回应。打着这个国安的旗号,为国安进入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做培训,就是告诉你怎么来抓,特别他都去了,发展一些情报员,提供法律依据。对一些单位在这个国家安全方面做得不够的,不好的,他可以要求他们去改正。那么国家安全机构无形当中扩权,扩大了他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类事务的干预,让整个社会方方面面都能感受到国家安全机关的存在。”

中国国安部发布的《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截图(百度百科)
中国国安部发布的《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截图(百度百科)

国安借新规定自行释法 为用刑逼供提供法律依据

流亡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表示,新的2部规定只是部门的规定,规管国安的工作,但现在中国所有的事均与国安有关,国安部变相是把部门权力,扩大至全国,更有越过人大、最高法、最高检自行释法的嫌疑。

吴绍平说:“例如说第28条,事实上跟《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冲突的。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犯罪嫌疑人可以零口供,国安部门的规定实际上是把零口供的规定改变了。你必须如实回答,这是违反了上位法,是很典型的在给自己偷偷加塞权力。这些国安人员有了这个尚方宝剑,在违法嫌疑人不回答时,他们就可以逼供,更可以用私刑和酷刑对待你,就是想利用国安的名义,剥夺和侵犯人权。”

吴绍平表示,在新刑事办案规定中,国安把违法行为地的范围扩大,把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言行纳入管辖范围,等于扩权至域外。

吴绍平说:“中国公民如果离开中国大陆,到了其他国家,可能发表了抨击中共的言论,曝光中共的丑闻或者是中共认为的秘密,这个公民假如某一天回到中国,国安就可以抓他。实际上通过这些条文,中共把长臂伸向国外,把权力的触角伸向了在海外的华人。”

吴绍平表示,新程序涉及很多细节内容,又说,中国公安办案也常有把行政问题刑事化,相信在新规定下,国安也可能出现相同的情况。

记者:陈子非 责编:陈美华、梒青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