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李碧云三姐弟涉嫌盗窃和妨害公务案周一(20日)宣判。法院裁定三人罪成。其中李碧云两罪并罚,判刑四年三个月。李碧云曾参选地方人大代表。
李碧云案本已在去年十月审结,但佛山市顺德法院直到周一才宣判。李碧云盗窃罪和妨害公务罪罪成,两起控罪分别判刑一年三个月和三年,合共服刑四年三个月和罚款两千,他妹妹李彩云和弟弟李添强也被裁定盗窃罪罪成,分别判刑一年两个月和一年三个月 。
李碧云的外甥女儿梁巧儿也到庭听判。她说,李碧云之所以被控妨害公务,源于2018年7月一次搭乘公交车的遭遇。
梁巧儿:“她(李碧云)想拿着电饭锅去维修。李碧云就拿着电饭锅去公交站,想搭公交车,然后政府人员就拦截她,不让她上公交。李碧云就说,‘为什么不让我上公交,一直僵持。那些人就不让走,公交车也无法走。大概等了一个小时,公安过来了,就要求传唤她调查。”
李碧云是土地维权人士。去年二月春节除夕当晚,她和李彩云,李添强在一个花市捡起了一些物品,没想到时隔约两星期,当三人打算到法院就官员侵吞土地行为立案时,在途中被当局拘捕。
梁巧儿:“说他们偷东西,包括五块木板,推车,几十张烂凳子,三个洗手盘,总共价值三千六百多元。当时是问过别人能不能拿的,人家说没有人要的,他们才拿的。后来2月26日时,他们去广东法院立案途中,就被公安说他们偷东西而拦截他们。”
法院解释,李碧云被重判是因为有前科,可是她的朋友梁一鸣却相信,当局是基于维稳考虑。
梁一鸣:“重判李碧云也是处于报复的心态,因为李碧云的问题已将近10年了,当地政府已经厌烦了这个人,所以想换一种方式维稳。“
李碧云曾参选顺德区人大代表、居委会主任,以往积极参与维权活动,经常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多次被当局抓捕关押。以往她也曾因妨害公务罪入狱,在关押期间怀疑受到酷刑,导致两腿残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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