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冰冰 崔永元称遭人身威胁

中国影星范冰冰逃税事件的爆料人崔永元,近日再次受到舆论关注。这位原中国央视主持人声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

今年6月,央视名嘴崔永元连续发布多条微博,公布演员与电影公司的合同,称有人签署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事件越闹越大,最后导致范冰冰要在限期内,缴清超过2.55亿人民币税款和接近6亿元罚款。

崔永元早前表示,自从他爆料后,他曾先后收到利益集团或范冰冰粉丝的死亡威胁。虽然他多次报警,但当局没有立案。

1崔永元10月7日在微博发表长文声称,自从他上税务总局举报事件后,上海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队对他参与的所有公司彻底侦察。崔永元的结论是,“自己的危险来自四面八方”。

陕西媒体人马晓明指出,崔永元爆料受影响的绝非只有范冰冰一个人。

马晓明:“范冰冰严重的逃税这个行为不是她一个人的行为,她还涉及到社会上许多方面的这种团伙,包括官方,包括公检法,所以他(崔永元)就遭到了威胁。”

马晓明认为,这种怪现象源自中国的官商勾结:

“依法举报的人反而受到威胁,有的还遭受报复,甚至受到生命的威胁。一个人违法犯罪受到举报,受到追查,可以有10个,100个,1000个人来自各方面一致的威胁。”

中国人民最高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周二援引清华大学法律学者张建伟建议,举报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积极查明真相,进而在职责范围内为其提供适当保护。

“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覃永沛却认为,类似崔永元的遭遇在中国大陆普遍存在,当事人要自保根本不能靠警方。

贾永沛:“公安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立案的,公安机关不可能保护你,除非崔永元出得起钱。崔永元真正的危险是来自公安,范冰冰那么出名,背后没有几个公安局长为她当保护伞,不可能做的那么出格的。”

就连清华大学学者张建伟在机关报的报道中也承认,中国的法律对举报人的保护存在盲点,对于举报人应当采取哪些具体保护措施,应履行什么程序等等,现行法律都没有具体规定。

陕西媒体人马晓明建议大陆当局应设立独立委员会,监督公安机关日常运作,确保有关单位不会滥权。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胡力汉、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