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女"案件一审宣判 专家:疑点重重 量刑过轻

徐州"铁链女"事件爆发以来,她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她的惨痛境遇仍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日前相关案件一审裁定,"铁链女"丈夫董志民虐待罪和非法拘禁罪成立,数罪并罚,仅获刑九年。该判决在中国社交网络上掀起公愤,外界一致认为此案疑点重重,被告人量刑过轻。

据中国多家官媒报道,上周晚间,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铁链女”相关案件,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铁链女丈夫”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另有涉案的时立忠、桑合妞、谈爱庆、霍永渠、霍福得五人因绑架和拐卖妇女罪获刑八年至十三年不等。

该审判结果一出,瞬间引爆舆论不满。许多微博网友评论说:“才九年?”、“她生八个孩子用的时间都不止九年”。这些评论获得海量点赞,但随后被官方移除。

律师分析:董志民量刑过轻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小花梅致其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情节恶劣,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但因其坦白,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然而,法院并未追诉董志民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而其他五名被告人则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

前央视记者、知名媒体人王志安公开表示,该案量刑过重。然而社会舆论普遍持有与他相反的观点。

旅美人权律师吴绍平在接受本台采访时分析说,董志民的犯罪行为存在加重情节,致使被害人受到重大伤害,应该予以顶格处罚。

他说:“给铁链女造成的精神上残疾加重归咎到虐待罪上,我们认为这是中共当局想避重就轻,实际上使整个刑期被拉低了。我们认为仅虐待罪而言就足以顶格处罚。”

他还认为,董志民非法拘禁罪才量刑三年,与小花梅被拘禁的前半生比起来微不足道,董志民数罪并罚量刑十三年是完全合理的。

“他还涉嫌其它犯罪问题,比如强奸。但这个问题对当局来讲陷入了两难境地。当局当时已经给了他一个所谓的合法婚姻,在中国不存在婚内强奸的问题。”

江苏“铁链女”事件(网络图片)
江苏“铁链女”事件(网络图片)

案情疑点重重 真相到底是什么?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情细节显示了小花梅坎坷曲折的前半生。

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被害人小花梅,将其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涉嫌收买被拐买的妇女罪,但超过追诉时效未予追诉)。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随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谈爱庆及妻子发现并收留被害人,又将其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该二人又经人介绍将小花梅卖给了被告人董志民及其父董某更。

吴绍平还认为,当局对其他被告予以追诉却放弃追诉该案核心人物董志民,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1999年至2020年,小花梅共生育8个孩子。经查明,小花梅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多次生育后精神疾病逐渐加重。2017年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此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无法得到保障,生活环境恶劣,导致小花梅人身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经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因调查“铁链女”真实身份而遭到徐州警方跨境抓捕的中国前媒体人赵兰健告诉本台,当局不仅对董志民等涉案被告量刑过轻,还一再掩盖事实真相。他认为,被害人“铁链女”的真实身份并非小花梅。

“小花梅的舅舅在压力下也没承认铁链女是小花梅。开庭审判的时候,我们假设她就是小花梅,为什么不把小花梅舅舅和妹妹找到法庭上来,让他们指证和确认铁链女是小花梅?”他说:“这是错误的环节,一个人的权利不可以被一些无关的人所代表。”

他还指出,“铁链女”此前露面时曾说过“满屋子都是强奸犯”,足以证明该事件性质之恶劣。而官方通报中铁链女和董志民存在事实婚姻,但结婚证缺乏公章,登记时间也对不上,漏洞百出。一审量刑中确实存在避重就轻的倾向。

“我本人是有效证据的持有人,我也把这些证据递交给铁链女专案组了。”赵兰健说:“在我看来铁链女专案组在没有证据的时候可以有现在的说法,当持有有效证据时还有现在的宣判;宣判结果在我看来就是黑白颠倒,故意做假案。”

“铁链女”境遇一出,中国官方先后五次发布通报,自相矛盾,最后认定“铁链女”是所谓的小花梅。不仅多位公民记者前往徐州丰县进行调查受阻,为“铁链女”送花的网友乌衣至今也下落不明。

记者:经纬 责编:安克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