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与中国器官移植乱象有何关联?

近一个多月,中国新闻媒体报道多省发生离奇的少年失踪案。这些案件也引发舆论对于这些少年的器官可能遭到强摘、用于器官移植的猜测。有专家指出,中国器官移植黑市庞大,背后牵扯到巨大的利益因素及官方的纵容态度。

中国媒体“上游新闻”近来报道,江西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15岁高中生胡鑫宇10月14日在校内离奇失踪。江西省省市县三级警方均已介入调查,人至今仍没找到。此外,四川、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等地,近期也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失踪事件,也引发网民热议。

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监控摄像头,大数据、人脸识别以及健康码、行程码等监控手段也层出不穷,但青少年失踪事件却仍频繁发生。很多网民质疑,这可能与中国日益猖獗的非法器官移植黑市密切相关。

中国认真打击强摘器官贩卖?

2014年8月,中国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作出终审宣判。包括组织者、中介、顾客和医护人员在内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有资质的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谋取暴利。案件共涉及51枚肾脏,金额达1034万元。15名被告分别获3年半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是官方罕见出手,打击强摘人体器官贩卖行为。具有医学背景的旅美时事评论员横河认为,中国官方实际对这种行为是持纵容态度。“它在必要的时候,会去打击一下完全失控了的器官黑市,但黑市器官最终是走向什么地方的?器官最终是走向医院的,而且能做移植的都不是小医院。它不去追查器官最终的走向,而只是去追查器官买卖或非法盗取的集团。”

资料图片:2014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以模拟表演的形式在台北街头展示人体器官的移植及销售。(法新社)
资料图片:2014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以模拟表演的形式在台北街头展示人体器官的移植及销售。(法新社)

器官移植现况

2005年,中国首次承认中国移植器官来源于死囚。2012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由中央批准成立。2014年, 官方宣布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多年来,中国也对外宣称已建立了一套器官捐献和分配系统。

官方统计称,自2010年至2022年4月底,中国累计遗体器官捐献3.9万余例,捐献大器官11.53万个,捐献数量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不过,横河指出,中国民间的传统和实际情况是,极少有人自愿捐献。真正的器官来源,官方基本上是放任不管。

“它明明知道,捐献在中国是做不成的,它这个法律其实就是以捐献为名,这样它就可以把所有的器官来源都说成是捐献来的。而做事的人是知道,中国是没有这个系统的,也就是说,他们知道当局是允许或鼓励他们到外面去找器官的。”横河说。

横河指出,中国死囚犯器官目前依然在使用,因为前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说,死囚也是公民,也有权利捐献器官。但中国的死囚并没有这么多,根本无法支撑起中国庞大的器官移植需求。

本台无法独立证实横河的说法。

中国官方宣布的数字是每年器官移植数量在1-2万之间,但有研究机构根据现有中国器官移植中心的数量、病床数量与周转率估算,中国每年实际移植数量约在7万到10万间。

横河说,参照美国的器官捐献和实际移植的比例来说,中国每年最多只能有几百例移植手术。但目前,中国器官移植业却发展得非常庞大。“你要是按照它的各种数据,汇总起来算的话,它有一个非常大的空缺。这个空缺就可能造成犯罪行为。但中国的问题是,(官方)是纵容这种行为的。”

从迫害法轮功中发展起来的中国器官移植业

2006年,法轮功学员率先披露在中国关押学员遭活摘器官的现象。统计数据也显示,中国器官移植业自从2000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呈现爆炸式增长。

横河表示,在国际揭露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的过程中,中国器官移植业依然疯狂发展,因为背后有太多利益。扩张到后来,就必须到法轮功群体之外去找供应来源,而在社会上愿意捐献的数量又很少。

“由于迫害法轮功而形成一个庞大的需求系统。普通中国人被其盗取器官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活摘器官的一种扩张。”

他还谈到,目前中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生物数据资料库,不只是在押人员,也包括很多普通百姓。这为器官配型提供了方便条件。

动个手术肾没了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反促非法移植?

中国媒体也曾揭露骇人听闻的乱象。《南方都市报》2015年曾报道,有湖北男子车祸手术后两年健康检查才发现自己的右肾消失, 医院竟解释为“属自然萎缩”。还有医生擅自切除病人肾脏,医院被判赔偿18万元了事。

人民网今年9月2日报道,中国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称,将继续修订完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待发布后,将积极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

旅美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本台,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规定本身就很粗略,缺乏细节。“不管你是捐赠器官方、还是受赠器官者,还是涉及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我们发现,他们基本上是没有明确的救济途径的。“

他谈到, 法规并未规定,哪些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追究。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判定都缺乏清楚规定,提供了黑箱操作的空间。对于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除了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还包括“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这也给犯罪行为提供了空间。

吴绍平相信,在中国,每年上百万的失踪人口中,可能不少与强摘器官有关。但当局却不敢公布,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里已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链条。

“如果当局真的有心打击这样的犯罪行为,就应把捐赠者、被捐赠者、两者社会关系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现在,即便有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是很难监督到它的,因为信息都是不透明的,相关的利害关系人都没有赋予相应的信息披露的权利。”

他还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于目前猖獗的非法器官移植大量发生,非但没有真正抑制,反而起到的是刺激作用。

记者:凯迪 责编:郑崇生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