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新近发布报告,呼吁中国停止对被拘留的嫌犯实施酷刑的做法并关闭那些“黑监狱”。报告指出,中国公安机构和监狱中对嫌犯刑讯逼供的做法目前依然泛滥成灾。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12月9日发表的报告还就近来发生的几名知名政治犯在监狱里死亡、以及中国政府对律师的打压表示深切的关注。报告说,自今年7月中国当局抓捕并监禁了约200名律师以来,至今仍有25名仍被囚禁。
报告说,人权活动人士,律师,上访者,持不同政见者、宗教人士、以及少数民族群体成员“不断面临受到定义广泛的罪行指控或被威胁要受到类似指控,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主义罪”等。
路透社的有关报道说,在上个月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中国司法系统中所存在的酷刑问题过程期间, 中国代表否认监狱里关押着政治犯,并表示他们禁止使用酷刑,这种说法引发了流亡异议人士的嘲笑。联合国专家说, 中国涉嫌酷刑和虐待的事例,大多发生在预审期间和法外拘留场所里, 并涉及公安人员。
联合国的报告说,被拘留者应拥有辩护权并从最初就能与律师接触。而且,被拘留者必须在48小时内在法官面前出庭。审讯录音录像应当是强制性的,刑讯逼供得来的所谓“罪证”应该是不被接受的。报告还说,中国应为酷刑受害者设立一个具有独立性的、保密的投诉机制。
此外,报告还敦促中国司法系统减少目前实行的嫌犯在受到正式指控之前可以被拘留37天的这个期限,这包括起诉方必须在嫌犯被关押7天之后正式提出起诉。
报告还以去年在狱中死亡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曹顺利狱中没有得到及时医疗救助一事而对中国监狱里囚犯缺乏医疗服务的状况表示了关注。另外一件突出案例就是,西藏僧侣丹增德勒-仁波切今年7月在狱中死亡一事。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指出,联合国对中国酷刑问题的审议和发表有关报告,不大可能促使中国尽快消灭国内存在的酷刑泛滥的问题:
“中国不可能因联合国报告而停止刑讯逼供的做法,因为中共要维持专制统治,而专制统治就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恐吓和驯服被统治者。中国的司法部门和警察就是靠刑讯逼供获取所谓的‘证据’而达到高额定罪率的。中国的警察其实就靠刑讯逼供来对待所有的嫌犯,多破案有助于升官。中国共产党就是靠警察的这些暴行来恐吓民众,让他们听话。”
联合国专家还敦促中国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考虑把囚犯关在单独牢房的措施。报告还谴责中国在审讯时迫使嫌犯坐在设有各种禁锢的审讯椅子上。报告指出,前不久对维权律师的打压是继中国已经出现的对那些因为履行职责而权益受到践踏的现象不断升级的情况下发生的,尤其是对那些问责政府、受理酷刑问题、以及维护人权活动人士和宗教信仰者权益等案例的律师。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报告还强调,中国应该停止惩罚那些履行其职业的律师,而应该惩罚肇事者。中国法律允许将那些与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贿赂案件有关的嫌犯在指定地点实行6个月的监视居住。而这很可能造成将嫌犯被限制在与外界隔绝的秘密场所,使他们面临着受酷刑或其他虐待的风险。
关注世界人权问题的“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最近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中国政府一直在谈司法改革,但中国的司法系统太依赖靠刑讯逼供得来的所谓“证据”来“破案”:
“对中国政府来说,它在消除其司法系统中大量存在的刑讯逼供和虐待嫌犯方面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在于政府不愿意对警察人员加以有效的管控。这是因为中国的司法系统迄今为止还主要依赖从嫌犯那里获取口供来定罪。中国如今是世界上具有很高定罪率的国家之一,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其警察和公诉人员的破案技能高强,而只说明中国的警察和公诉人员在对嫌犯实施酷刑和虐待方面的效率颇高。中国司法系统对嫌犯的定罪,迄今还主要依靠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得的口供,而不是通过警察的勤奋侦查和其他诸多的破案手法和技能。”
她还表示,中国政府虽然近年来发布了一些有关改革措施,但如今仍没有取得任何实际进步。中国政府躲避回答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所提出的一系列有关问题这一点就清楚地显示,它在制止刑讯逼供方面实际上至今还没有取得任何令人值得骄傲的成就。
关注全球人权问题的“国际特赦”组织11月12日发表一篇报告说,在中国,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警方严刑逼供的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中国警方的刑讯手段包括:殴打、不许睡觉、强迫嫌疑人长时间保持痛苦的姿势以及限制吃饭、喝水和服药,被电击、被打、被踢,被用装满水的瓶子猛打等。而参与案件的辩护律师也常常遭到警察殴打。报告共采访了近40名中国律师,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律师都是接触过敏感案件的律师,有些律师透露,他们在试图保护当事人权益时也经常遭受警方殴打。
报告说,虽然自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规则,颁布了禁止刑讯逼供的法律,并称这些法规有效地减少了刑讯逼供现象。但“国际特赦”组织的报告则指出,中国的这些法规没有效果,部分原因是,负责惩罚刑讯逼供的法院受到执政党的控制。
(记者:希望; 责编: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