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去年被吊销律师资格的禚宝伟因在网上发文批评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30年不回家是对父母不孝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日照市律师协会也发声明谴责禚宝伟诋毁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
上周六(2月16日),山东省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禚宝伟,因在微博留言被拘留。据临沭县官方网站周日发表的通报称,2月15日至16日,有微博用户发表言论,对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进行公然侮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微博用户“禚律师-a6j”是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禚某曾任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8日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县公安局已于2月17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下一步还将加大调查取证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94岁的黄旭华院士被称为“中国核潜艇之父”。官方媒体说,他为了大国重器,隐姓埋名30年,连父母都不知道他的去向。黄旭华表示:时刻严守国家机密,不能泄露工作单位和任务;一辈子当无名英雄,隐姓埋名;进入这个领域就准备干一辈子,就算犯错误了,也只能留在单位里打扫卫生。”当年的核潜艇研制团队牺牲了宝贵的亲情。他说:对国家的忠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他相信终有一天他的家人会谅解,能够理解他为国家所做的工作。
署名“禚律师-a6j”在其微博写道,黄旭华从科技成就来说是有贡献的,从为人子来说是一个畜生,其30年对父母不闻不问,音信全无的借口不成立,还批评黄旭华30年不联系父母竟成了闪光点。
日照市律师协会官网就此发布声明指出,禚宝伟早已于去年8月注销律师资格,并对其言行进行谴责。声明称,该协会对禚宝伟打着律师旗号诋毁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院士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谴责。
不过许多中国网民认为,网民发言批评另一个人,并不够成违法或违规。网民秀才江湖即持这样的观点:“这应该是自述案件,民不告,官不究。这(处罚)完全是人治社会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精神。再说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好,哪有什么对祖国好,对自己的父母都不爱,还会爱别人吗。这样的做法应该受到鄙视”。
另一位网民刘女士称,网民应该有言论自由,他想批评谁都不构成犯法:
“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怎么批评人就把人家拘留了。这简直太搞笑了。这简直是文字狱了,(公安)想怎么扣帽子就怎么扣,想拘留谁就拘留谁。中国的依法治国在哪里?依什么法啊?”
近期,此类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2月14日,湖北武汉市网民丁文婷因为在微博写道“武汉市长滚”,第二天被警方以“造成不良后果”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有网民谴责当局在私人空间行使公权力。有维权律师认为,当局乃针对涉事网民的背景选择性执法。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