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媒体人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件本周五在北京法院闭门审理,家属不准旁听。其胞弟被公安软禁在家,而儿子赵萌被带到河北强制旅游。其代理律师表示,高瑜否认全部控罪,律师作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经审结。有人权组织发表声明,要求当局释放高瑜,并指案件打击言论及获取信息自由。
著名媒体人高瑜案,星期五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当天早上六点左右,法院外已经出现穿制服的公安和便衣人员,前往采访的一批境外记者遭到公安驱赶,经过的车辆不准在法院门前停下。庭审由上午九点半开始,高瑜委托的辩护人莫少平和尚宝军两位律师,出庭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尚宝军在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庭审于下午一点半结束。高瑜在最后陈述中,推翻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无罪:“所有的程序都已经走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走完了。高瑜参与了所有的程序,包括质证、自我辩护乃至最后陈述,都行使了自我辩护的权利,她否认自己所谓的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她认为自己没有这种行为。如果之前有所谓的有罪供述的话,也是违心的,因为是被迫作出的(承认)。在法庭上她否认自己被指控的罪名”。
当局指高瑜“泄密”的是中共高层要求各大院校的“七个不讲”文件内容,即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印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简称9号文件。起诉书指控高瑜的主要证据是向总部在纽约的明镜新闻集团提供了9号文件。明镜新闻集团总裁何频,在开庭前,已将一份证词交给了莫少平律师,证明明镜集团没有从高瑜那里获取当局所控告的文件。
高瑜的代理律师莫少平早前曾表示,高瑜曾说有关证据是当局威胁会抓走她的儿子,令她在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下作出违心的供述,因此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尚宝军说,他们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的同时,要求法院排除非法证据,但法官没有采纳:“我们从指控的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角度去辩护,为她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如果排除高瑜的所谓有罪供述,而控方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高瑜在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将所谓的国家机密文件,传递给境外的某个国家,某个地方”。
记者:你们之前提出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法庭采纳了吗?
回答:我们"排非"的程序,就是为了排除高瑜的所谓有罪供述,但很遗憾,没有被法院接纳。
在四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辩护人向法官提出的第二部分,是申请鉴定涉案文件的秘密级。尚律师说:“所谓涉案文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鉴定,但是今天法庭没有正面回应我们”。
记者:法官最后有没有说择日宣判?
回答:他也没有说,他只说是休庭,但通常情况下会说择日宣判,意味着有可能再开庭,如果他认为有没有搞清楚的问题,但通常情况下,不大会再开庭。
在开庭前,高瑜的儿子赵萌和胞弟高卫被当局限制自由。高卫在家中告诉本台,清晨六点,赵萌就被公安带到河北旅游:“赵萌在河北,今天早晨六点就走了”。
记者:什么时候回来有说吗?
高卫:过一两天吧。
记者:您今天去中院了吗?
高卫:没有去,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我们家外都停有警车。现在是一辆车,早晨是两辆车。
记者:他们跟您怎么讲?
高卫:就是不让去(法院),没有说理由,就说是领导、上级有指示。我说我没有犯法,为什么(不准去)。他们说,我劝你别去。
从法院不公开审理高瑜案,高卫对案情并不乐观。他说:“我本人不乐观,我感觉律师很专业,该提的都提出来了,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走”。
今年4月,高瑜被便衣公安秘密抓走后,5月8日,新华网和中央电视台报道称,高瑜在去年8月,于境外网站刊登一份中共中央机密文件,其后被多个网站转载,引起社会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其后锁定疑犯高瑜。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星期四(20日)发表声明说,针对高瑜的案件是对言论和获取信息自由的攻击,所涉及的所谓“国家秘密”是有关普世价值、公民社会“七不讲”的中共文件,而中国严厉的国家机密法律概念含糊。声明敦促中国当局放弃对高瑜的所有刑事指控,并立即释放她,否则将面临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