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后遭羁押19个月的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12月22日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及“寻衅滋事罪”,两罪合一,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他当天下午离开看守所,但须等十天上诉期过后,才可回家。代理该案的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称,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上诉,同时感谢支持他的海内外朋友和媒体。
被当局羁押超过一年六个月的维权律师浦志强,12月22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徒刑,缓刑3年。新华社报道称,浦志强如实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报道又说,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浦志强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
浦志强委托的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宝军在宣判后对本台表示,整个宣判过程只用了30分钟。其当事人服从判决,不上诉:“从九点钟开始,九点半结束。浦志强被控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一个两年,一个是一年半,合并执行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浦志强另一位代理律师莫少平说,其当事人只认错,非认罪:“他承认检察机关的所谓犯罪事实的指控,他也有过道歉,他说过‘我的微博如果给他们带来伤害,我愿意向他们当面道歉,他们也可以向他起诉。鉴于这种情况,给他判了缓刑。判刑三年,缓刑三年。但在庭后,我们又跟他见了一面,他明确表示,不想上诉。他认为上诉在目前中国的法制环境下,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法庭上,法官念完判决书后,浦志强被带离法庭。尚宝军说,在法官的安排下,他们与浦志强见面数分钟。浦志强感谢外界对他的关注和支持:“一个是感谢律师,感谢所有关心、支持他的朋友们,国内外的媒体。说不管怎么样,经过将近二十个月的牢狱之灾,他现在需要休息一下,希望以后能够为中国的法制进步,做一些事情。他第二个意思是说,目前决定接受判决,不上诉”。
记者:那他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尚宝军律师:他真正回到家,应该要到上诉期过了。
当天中午,浦志强离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先被安排到一处,监视居住。尚宝军说,十天后,浦志强将重获自由:“法官说现在对他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可能会给他安排一个地方住,过了上诉期才给他变更(措施),那个时候他可以真正回家”。
法官根据浦志强所发表的七条微博,判决浦志强有罪。有网民认为,这是又一起典型的以言获罪案例。此前,美国等西方国家及人权机构认为,浦志强是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言论,并没有违法。各国官员也对案件表达强烈关注,要求中国政府无罪释放浦志强。在宣判当天,法院外,当局增派了穿制服的公安和便衣,在场阻止外国记者和西方外交官,有外国记者的记者证被公安没收,有声援者被带走。
去年5月上旬,浦志强因参加六四25周年纪念研讨会,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刑事拘留,11月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