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靖县乡镇人大选举助选人瞿明学,6月20日被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刑事拘留。星期四,他在看守所会见代理律师时表示,自己是因为在当地长期维权而遭当局报复。
被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刑事拘留的甘肃永靖县维权人士瞿明学,6月23日在当地看守所见到了辩护人张磊律师。
张磊23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讲述案情时称,瞿明学等人协助当地独立参选人刘明学参加永靖县和盐锅峡镇政府人大代表选举,遭到公安抓捕。他说:“刘明学是瞿明学他们推举的参选人。他(瞿明学)介绍,他们参选完全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他们认为刘明学是可以信任的,是能够为选民说话,为选民争取权利的人,他们信任他。所以他们按照选举法的规定,10人以上联名,推举刘明学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竞选,并且到设在他们镇上的选举委员会进行了登记。该镇选举委员会也把刘明学作为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但是后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时,没有刘明学的名字”。
协助刘明学参选的瞿明学于6月20日投票日凌晨5点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并于当日下午被刑拘。瞿被捕前两天,曾与刘明学向选民派发《承诺书》,并教授选民投票的方式,又向永靖县和盐锅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提出20个关于选举安排的问题,要求选举委员会解答。
张磊说,选举委员会的田主席对瞿明学作出解释:“说刘明学没有列入正式候选人的名单是所谓多数选民的意见。瞿明学问,这多数选民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表达的意见,选举委员会田主席就没有回答他们。后来他们就散发了一下刘明学自己独立参选的竞选宣言,刘明学阐述了自己的竞选方案”。
当时,至少有4名独立参选人和助选人被公安带走,但包括刘明学在内的参选人均已获释,唯独瞿明学未放。
张磊律师认为,其当事人只是行使公民权利,无任何犯罪:“依法行使公民的选举权利,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他完全无罪。他认为他因为在当地长期从事维权,维护盐锅峡化工厂职工的权利,举报贪腐,而遭到打击报复。”
23日下午,张磊前往永靖县公安局交涉,要求放人。他说,“我认为瞿明学是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规定,行使公民选举权利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他完全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破坏选举’罪名当中的那些行为”。
对于瞿明学遭当局报复,福建南平乡镇人大选举独立参选人张德锦深有感触。他说:
"虽然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是人民一点权利都没有。人民是没有权利的,参选人都是被打压,他还会刁难你。我们这些体制外的人都不能参选。一参选就被他们打压,他要给你扣上任何一个罪名,你都得认。我们在2011年多少人参选,你看刘萍在监狱里面,李思华、魏忠平,全在监狱里面"。
张德锦说,如果不是政府官员推荐,普通百姓不可能当选人大代表。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