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茉莉花行动梁海怡被判三缓二

广东异议人士梁海怡(网名“渺小”)因参与“茉莉花散步行动”,2011年2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后被转为监视居住。星期五,广东从化法院开庭宣判梁海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其男友豫先生庭审后告诉记者,当局一直以非法手段羁押“渺小”,案情无事实依据。

网名叫“渺小”的梁海怡,在三年前,茉莉花散步行动期间,曾发表要求自由民主的言论。2011年2月19日在哈尔滨市政府门口,散发关于民主的传单及向市政府喊话,被警方强行带走。同年8月被控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哈尔滨法院开庭,但没有宣判。此后又被当局变更为在家监视居住,期间一直被警方严密看管,此事受到外界广泛关注。

然而,关于梁海怡案的详情,至今外界所知甚少。

37岁的梁海怡原籍广州,毕业于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数年前由广州到哈尔滨工作。被捕时,她在哈尔滨市政府广场上,高声宣讲民主自由,呼吁民众觉醒,随即被公安拘捕,次日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她成为中国茉莉花革命被刑拘的第一人。有网民在推特上讲述她当日的表现,赞扬她为“冰城媳妇、南国烈女”。

案件星期五在她原居住地广东从化街口法院宣判,梁海怡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两年。

其男友豫先生当天下午告诉本台:“渺小已经签了法律文书,对她判三缓二,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监外执行。”

记者:准备上诉吗?

回答:我不知道她会不会上诉。目前她已经签署了法律文书。

豫先生说,哈尔滨当局的控罪根本不能成立,因为控方所例举的案情没有依据。

“真实的情况是2011年2月19日渺小根本没有去任何一个地方,她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地点、没有作案事实,然而哈尔滨警方把她非法羁押一年零三个月,这是事实。然后他们先办理监视居住,后办理取保候审,这是严重颠倒司法程序,应该是先取保候审,后监视居住。这次我在广州,他们(公安)给我买了一张头等舱,把我遣送回哈尔滨,第二天回到广州,居然还判三缓二,我真的纳闷。”

长期关注梁海怡的海外民间组织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当天被警方禁止前往从化法院旁听,她对记者说,哈尔滨当局把“渺小”押回从化,借街口法庭判决“渺小”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她说:“今天我们商量好,准备去旁听‘渺小’案件,另外,广州李小玲也是在今天在番禺开庭,南方的这些网友分两批,一批旁听渺小,一批旁听番禺的李小玲案,可能警方知道我要去旁听‘渺小’,他们就来我家说拿了些茶叶,要和我喝茶,他们来我家,我爱自由,为什么你们不给。然后他估计拖时间,估计是为阻止我出门。”

苏昌兰说,广州等地十多位公民一早赶往从化街口,试图进入法庭,部分人被当地公安阻止。

广州维权人士廖剑豪作为“渺小“的公民委托代理人却被阻止到庭,后被国保押回广州。

廖剑豪告诉记者,法院不准他进入法庭。

“没有批准我进入法庭,现在我联系不到渺小。(她的情况)渺小的男朋友跟我讲的。”

记者:您讲一下,他们多少人把您带回广州?

回答:这个我不想讲,因为我要回香港,我透露太多,他们会不允许我回香港。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林迪/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