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使用酷刑逼取供词现象在中国并不罕见

针对最近曝光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16号的中国官煤《中国日报》指出,像呼格吉勒图案这样的使用酷刑逼取供词的现象在中国并不罕见。

1996年4月的一天,呼和浩特市一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报案的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反被认定为凶手。两个月后,刚满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2005年,真正的凶嫌赵志红落网,交代了将近10年前女厕内强奸杀人案系他所犯。内蒙检方遂对赵志红进行追加起诉。

此案曝光后,所有中国人,所有有良知的人,无不为之震惊。当呼格吉勒图天真的遗像反复在电视画面出现的时候,人们的悲悯迅速化为愤怒。

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有关“使用酷刑逼取供词的现象在中国并不罕见”的观察并不令人惊诧,但是一个官方媒体能够承认这一点,就算是一个进步了。

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者夏明在回顾呼格吉勒图案产生的背景时说,冤案发生在1996那轮“严打”运动中:

“96年那次是仅次于83年的最强(暴)的一次严打…… 在打黑的旗号下,进行大规模的逮捕和枪决。”

夏教授说,不打倒周永康,呼格吉勒图冤案也许就得不到昭雪:

“今天呼格吉勒图案能够平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中共在周永康倒台以后,对维稳、严打体系实行的某种松动…… 如果没有周永康倒台,恐怕这个事件不会平反、不会得到讨论。”

北京律师陈建刚抨击中国的司法制度长期丧失自我纠错能力:

“这个体制是一个产生冤假错案、将错就错的体制…… 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以及天下人都来关注这件事(所造成的后果)-- 这两种情况那个损害更大的时候,他们(指司法当局)有可能会选择损害更小的那种-- 将冤案平反。”

法新社援引法律专家的话说,“中国执政党的领导人承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法治。这种提法与其说意味着司法的独立,倒不如说意味着中央对法庭更大的控制。”

陈建刚律师说,在当前中国的政治制度下难以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不是专政体制下的产物。”

夏明教授也说:

“中国当局认为他们能够治理人民,也能够代表人民。他们的治理当然是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同时也用一些民粹主义方式-- 反腐。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不认为司法会真正地独立。”

法新社援引专家和分析人士的话说,“中国政府想以呼格吉勒图案向全国警方和法庭发出一个信息,断案必须依靠证据,而不是依靠逼供信。”

(记者: 杨家岱 责编: 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