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的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已有一年,上海公民冯正虎等66人日前联名起诉浦东新区法官童凌违反政策、侵犯当事人诉权。另有评论指出,虽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令“民告官”案呈井喷式增长,但其低胜诉率却无法达到缓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一年前的5月1日,中国实施立案登记制,规定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而在该制度正式实施一年之际,上海公民冯正虎等66人联名起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侵害民众诉权。
控 告状说,童凌直接负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2015年5月4日童凌就将立案登记制改头换面成预审立案登记制,亲自拒收当事人的诉状,公然反 对立案登记制。控告人中部分向浦东法院起诉的当事人遭到童凌法官及其所领导的立案庭法官拒收诉状。据调查统计,合计33件行政案件已向浦东法院提交,但法 院至今还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远远超过法定的七日内立案受理期限。14位起诉当事人被侵害诉权的时间合计数63122天。
控告状还指,童凌法官已经违法违纪了。法官是否享受违法犯罪不受追责的特权呢?依法治国,应当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可以有特权非法剥夺他人的公民权利,不可以滥用行政、司法权力迫使另一部分公民成为奴隶而不受法律保护。
控告请求依法追究童凌违反立案登记制、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罢免童凌的立案庭庭长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要求被控告人任职的法院(浦东法院)保障冯正虎等14位当事人的诉权,并向被侵权的当事人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
冯正虎5月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虽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未彻底根除。
“立 案登记制度一实施以后,法律上已经规定了,这种既不立案,又不裁定,拒收当事人诉状都作为违法违纪。将近一年了,法官还是这样做,也就是说法官也根本不把 法律当一回事。仔细看看有没有追究过法官的违法责任?我看没有,追究的最多是法官的腐败问题,违法的问题没有追究,所以这次我们提出来,我们要看看中国是 不是真的要搞法制。”
另 一方面,“民生观察工作室”5月1日发布文章说,虽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令“民告官”案呈井喷式增长,但与此同时,民告官案的低胜诉率也引发人民关注。文章 引述《京华时报》的报道说,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 242件,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也就是说民告官胜诉率为零。
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5月2日向本台表示,原本立案登记制的初衷是为了让民众有机会起诉政府,达到缓解社会矛盾的目的,但这样的低胜诉率,完全达不到这一目的。
“(低 胜诉率)反而会让老百姓对司法进一步失去信心,我想这是当局应该反省的。要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我想首先要对司法进行松绑。现在立案登记 是实施了,但是现在中国司法仍然不独立,仍然是党国政府管着,它的作用就非常微乎其微。要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一定要给司法独立起来。”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