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门峡市,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河南焦作访民许有臣杀警案5月18日在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庭审持续约4小时结束,没有当庭宣判。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法庭上,他要求排除一些警方通过酷刑获得的“证据”,因为被告提交了长达55页受到酷刑的报告。此外,警方也没有提供全部现场录像的证据。
庭审由上午8点50分开始,至下午约1点结束。许有臣的代理律师蔺其磊在庭审结束后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法庭上要求法院排除一些非法证据:
“二审我们主要在排除非法证据,就是许有臣遭受严重刑讯逼供。主要是他们让许有臣在笔录中承认他出去就是为了买刀子,为了刺杀,什么的犯罪意图。这些话都是许有臣遭受严酷殴打,包括喝药(之下获得的)。昨天下午许有臣对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包括焦作市看守所,包括转到三门峡市看守所,他都提交了一个很详细的长达55页的事情经过,其中受到酷刑的手段、地点,包括具体情节都写得很清楚了。”
今年5月12日,案件在河南省高院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要求复制完整的许有臣、张小玉夫妇在2014年7月17日16时许至18时许近三个小时,在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一中队院内有四个摄像头的全部监控录像的要求,被再次拒绝。蔺其磊说,庭审时,法院也仍然没有播放完整的录像,这样无法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从一审的辩护人,包括我们二审的都要求复制派出所现场的录像。但是(他们)只让辩护人看,不让复制。开庭的时候就只播放一点。我们认为这个中间对印证警察执法有严重过错,包括许有臣他的心态。因为他刺伤以后,要求这些警察们打120什么的(有帮助),但是这些都不让复制。你不让辩护人复制这些证据,说明你要掩盖一些客观事实。”
河南焦作访民许有臣、张小玉夫妇于2014年7月在被从北京截访回乡路上,被焦作市中站区派出所人员限制自由。许有臣用刀袭击民警王军干,导致对方重伤死亡,二人后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去年12月1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院一审判处许有臣死刑,许有臣当庭提起上诉。而一度被当作同案疑犯的妻子张小玉,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但其后因张小玉继续上访喊冤,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此前,案件的一审律师曾在会见后于网上披露,许有臣夫妇被捕之后遭到严重殴打,受到重伤,张小玉间歇性失明,许有臣身上也是伤痕累累。
关注案件的河南访民张先生向本台表示,他希望二审能够改判,但对于结果并不乐观,
“期待肯定有期待。但我想他们肯定不会那么仁慈的。维持原判吧,能缓一下都很难,不会有多大的希望。太多的那个了(同类案件),主要对方是公检法的人。”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