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刘艳丽关押8月后被取保

刘艳丽(维权网)
刘艳丽(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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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被以“诽谤罪”关押了200多天的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日前被取保获释。刘艳丽的家属表示,当局要求她不许对外透露详细情况。有维权人士批评当局在案件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又关押了刘艳丽一个多月才准许她取保,违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

湖北荆门居民刘艳丽于去年9月26日被警方带走,后被以“诽谤罪”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在被关押了整整八个月后,今年5月27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刘艳丽获准回家。

刘艳丽的丈夫彭先生29日向本台记者表示,妻子已经回到家中,不过,暂时并不方便对外透露更多的细节。

记者:“现在刘艳丽是在家里吗?”

彭先生:“对。”

记者:“她现在情况怎么样?精神状态、身体状况怎么样?”

彭先生:“还好。她的问题因为当时出来的时候跟他们做了承诺的,要求不对外面说。所以我们还不好说这个东西,要过一段时间,希望你们理解。”

刘艳丽曾是荆门建行的一名职员,办案单位此前指控她“诽谤罪”,涉及的相关事实是指,她在微信“朋友圈”所发送和转发的微信中,有十余条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的内容。办案单位认为,这十余条微信涉嫌诽谤犯罪。而刘艳丽的代理律师曾公开表示,这些内容,有些是有出处可查、有据可寻的内容;有些是流传于网络的一些评价,都不是刘艳丽“捏造”的事实。而且诽谤罪首先是自诉案件,因此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在刘艳丽获释前,该案已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今年4月25日及5月10日,刘艳丽的辩护律师任全牛两次申请会见,均遭到拒绝,当局还将该案定为秘密案件。

关注刘艳丽的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刘艳丽早就应该被释放,当局关押了她这么久是违法的,

“在这个社会,只要它(政府)感觉到谁说了他们不中听的话,就有可能进去,就有可能被安上一个罪名。在这种专制体制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按照中共的刑事诉讼法,她早就应该释放了。4月20号,她家里就告诉我她已经被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了,退查以后又关了一个多月。按照现有的刑事诉讼法,退查之后7天,她就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就应该取保了。实际上中共到现在为止,我看不出他们有任何依法的现象,尤其是对这种敏感人物、敏感事件。”

刘艳丽长期关爱抗战老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维权行动。在她获释后,有网民发文感叹:刘艳丽,昨天出狱,二百六十多天关押,罪名不成立,这笔孽债算谁的?抓捕她的警察不用负责吗?为了自由,为了民主。为了下一代有更美好的明天,越来越多的人敢站出来,贵党能抓光所有人吗?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嘉華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