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周一被判处死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少民众质疑判刑过轻。有评论认为,中国从基层到顶层的许多官员透过权力所获利益都与刘志军比肩,因此不会将他判处死刑,既是物伤其类,也为自己留路。在缺乏权力制衡、媒体监督的情况下,任何反腐手段都不会奏效。
周一上午,备受民众关注的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一审宣判,刘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死缓,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他被控涉嫌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6460.5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山西女商人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及之后,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均表示,刘不会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山云则表示,案件受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理应立即执行死刑,但由于刘志军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配合办案机关追回大部分赃款,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意,法院因此决定从轻处罚。
而这一判决结果,引发民众争议。不少网民感叹,中国梦其实就是贪官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李景强说:在清朝刘志军会被满门抄斩,在本朝只判死缓,而且只没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凡不是刘志军名下的财产都不会没收。有人说当官是高危职业,纯粹是胡说八道,只要当官为发财,就是一本万利的职业。进去是贪官,出来是大款,这是贪官层出不穷,越反越腐的根源。网民“雾满拦江”嘲讽道:刘志军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自己才收了半个亿,绝对的高风亮节。还有374套房产、现金等,统统都是别人的。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他是人民好罪犯。网民“北京老关微博”认为:刘志军被判什么不重要,敢不敢顺藤摸瓜,查出腐败的靠山,那才考验真正的态度。
《河南日报》官方认证微博周一发表评论,指刘志军死缓,意料之中,因为此前已做了不少“铺垫”,但很多网友仍然难以接受。为何?一方面公众对贪腐深恶痛绝,另一方面恐怕与庭审过于“简化”有关。此案很重大、关注度很高,但庭审只用了半天时间,大部分内容放在了“庭前会议”,确实值得商榷。
深圳律师范标文周一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刘志军这样的都可以不判死刑,那中国的死刑制度就应该废除了,否则的话它就是专门为平民百姓而设的一个制度。如果这样判决的话,所有贪官都不用判死刑了。”
范标文又告诉记者,依照中国法律规定,贪污40万以上就已被列为贪污数额巨大,可被判处死刑,但是,“现在这些年,贪污贿赂案件死刑的标准我们找不到它的底线了,越来越高了。”
现时在中国,鲜少有贪官被判处死刑,绝大部分都是死缓。相反,民营企业家却动辄被判死刑。
作家李承鹏周一在新浪微博说:一品夫人谷开来死缓,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缓,深圳龙岗区长钟新明死缓,中移动张春江死缓,天津检察长死缓,郴州市委书记死缓,北京法院院长死缓。现在刘志军死缓,果然。我们会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个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现”。人们常争论是否废死刑,其实废除死刑,还不如废除死缓。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蔡咏梅周一向本台表示,在现有中共权力无法得到制衡,媒体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任何反腐的方式都不会奏效。
“现在的当政者,其实他们的家族,通过权力摄取的金钱也差不多相当于刘志军这个状况。我觉得他们现在已经不可能反腐了,因为真要反腐就是反自己。第一就是他们意识到,如果真正反腐等于就是共产党下台,他们不会反的;第二,反腐等于就是要清算他们自己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以他也不会去反。他们之所以能够给他(刘志军)留下一条性命,其实还有点物伤其类,大家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你很倒霉,把你拿出来做牺牲品。”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