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12月22日提请中国人大审议。草案规定,侵占、破坏、污损英烈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评论认为,当局制定《英烈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公众质疑中共历史。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禁止侵占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破坏、污损英烈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草案还明确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称其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的精神象征”。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说: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民政、工商等部门,在监管中有保护英烈名誉荣誉职责;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义务;建立对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余文生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中国现有的法律已经包含了对于英烈的保护,没有必要再出台新法:
“英烈怎么去保护?我觉得应该以事实为基础,没必要专门出英烈保护法,因为咱们现有的民法足够了。比如名誉权,这些都可以保护一些人。”
保护英烈的消息也引发舆论热议。有网民表示:侮辱诽谤英烈的可判刑,那就请立法机关把英烈列举一个完整名单出来吧,把这个名单作为法律的一部分一并公布。还有人问道如何掌握侮辱与批评的界限, 认为英烈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圣人,当然也有值得批评之处。
早在2014年,网民张广红就曾因转发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文章而被行政拘留7天。去年6月,原《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也因发表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文章,被当事人家属起诉名誉侵权。法院判处洪振快就其行为登报赔礼道歉。
有中国的左派网站此前曾撰文称:捍卫国家民族英雄,用法律保护国家英烈名誉在当下的中国既是责任,也是保证中国不发生“颜色革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广东维权人士王爱忠认为,《英烈保护法》的目的就是禁止公众质疑中共历史:
“在我看来这些早有端倪了。他们希望通过维护共产党自身几十年来塑造的虚假历史,包括一些所谓的烈士,来继续维护他们的合法性。共产党的历史,他们夺取政权,包括以及执政历史因为充满了谎言和虚假,他们担心被不断揭露,最终引起质疑他们政权的取得和执政的正当性、合法性。”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