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709案”中被捕的谢阳律师以及维权人士“屠夫”吴淦的案件,12月26日分别在长沙及天津法院宣判,谢阳被免于处罚,吴淦则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吴淦在法庭上表示,感谢这一“荣誉”,他会“撸起袖子加油干”。
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吴淦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一审宣判,吴淦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院称,吴淦因对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不满,逐渐产生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其后,吴淦长期利用信息网络散布大量言论,攻击国家政权和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宣扬用以颠覆国家政权的“推墙”思想;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以“维权”、表演“行为艺术”等为幌子,采取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在信息网络上辱骂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炒作多起热点案事件,抹黑国家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起诉书,吴淦的“罪证”包括声援建三江黑监狱案、江西高院乐平冤案,声援郑州十君子、范木根、徐纯合等。
吴淦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在庭审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吴淦在法庭上表示,审判是对他的“荣誉”,会“撸起袖子加油干”:
“法官入庭之后就宣布开庭,宣读判决书。判决结果之后,吴淦当场表态:感谢贵党授予我这个崇高的荣誉,我将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
在庭审前一天会见过吴淦的葛永喜说,吴淦表示,如果判处他有罪,将提起上诉。葛永喜认为,吴淦被重判是因为他坚持不认罪:
“今天在法庭上可能他们急着结束,吴淦没有在法庭上立即表示我要上诉,但昨天我们会见的时候他已经向我们表示了,如果遭重判,只要判他有罪,他一定会上诉。事实就是他是目前709系列案件之中被判最重的一个人。我认为主要还是吴淦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愿意跟中共妥协,中共就一定要惩罚他。”
福建的陆祚钰26日上午与何宗旺前往天津二中院准备旁听,后因与法院外的警察发生争执而被带离现场,被扣押在派出所内直至12点多才获得自由。陆祚钰向本台表示,法院外戒备森严,道路都被封闭:
“我早上和何宗旺去旁听屠夫的案件,到了那个地方,十几个便衣警察就把我拦住,不让我过去。我们跟他们据理力争就被他们抓上车,带到派出所。今天到那个地方,四周都被戒严了,对面的马路也走不过来,天津中院门口,两边的过道全被拦掉,车辆也不让过,我看到好多人都被拦在那里。”
同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也对谢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进行宣判,谢阳被判罪成,但因“认罪”,免予刑事处罚。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寇天力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