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为"或犯罪时,父母将被追责

中国正在推进一项法案,规定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是犯罪时,将向父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有评论人士批评说:“这是以加强家庭教育为借口实行连坐制。”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将于19日至23日第三次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据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称“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教育缺失或者不当是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审议中,将在草案中增加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的条款。 新增加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评论人士批评说:“这是以加强家庭教育为借口实行连坐制。”

资料图片:北京一所学校外学生与家长。(法新社)
资料图片:北京一所学校外学生与家长。(法新社) (Photo: RFA)

时政评论人士曹雷先生向本台表示:“这不像是一种法律的约束,法律不让做的事我做了,或是法律让做的事我没做,这两种都是违法。但现在的这个规定就很模糊。”曹雷进一步表示,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强调法条的明确性。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是训诫,如何训诫,在何处、接受多长时间的教育指导等,这些都很模糊,这个模糊性给司法机关提供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这个规定更像是一种道德绑架,试图用法律代替道德实施对人的约束。

一位普通的中国母亲向本台表示:“父母的教育是孩子接受的第一教育,但现在的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把什么好东西都给孩子,让孩子觉得什么东西都是自己的,等以后孩子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会产生暴力倾向。因此对孩子从小开始的教育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应该接受一定的心理辅导。但训诫似乎有些过分了。”这位母亲认为如果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是触犯了法律,即使不对其父母追究法律责任,父母心理上的自责和社会环境的道德谴责都会使其抬不起头来。如果再公开追究法律责任,一方面将会使父母更加无地自容,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使这个家庭更加趋于崩溃的边缘。

据悉,《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还将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明确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相关职责,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增加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扶持力度等。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柏涛首尔报道 责编: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