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手机电脑销售经营店要实名登记、店内装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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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等六部门最近联合出台监督管理手机及有关电子产品市场的新规定,要求相关电子产品市场经营者实行销售信息实名登记制,并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有海外学者指,这不仅是当局在新疆加紧监控,而且是把电子产品信息的监控任务强加于商贩身上。

中国新疆官媒天山网1月29日报道,新疆自治区工商局、文化厅、公安厅、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民委(宗教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六部门最近联合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手机及关联电子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新规定,今后在新疆出售手机以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商家都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二手手机和电脑的交易也要实行查验、实名登记制度等。

报道说,新出台的《办法》主要针对从事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和其他带有储存、通信、记忆、播放功能电子产品销售、维修(含二手手机电脑收购、销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旨在通过加强对手机及关联电子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防止通过手机及关联电子产品传播非法有害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办法》,需要登记的信息包括二手手机或电脑来源、品名、商标、型号、手机IMEI码和MEID码、电脑ID码或SN号;另外,对于出售或委托代销、寄售二手手机、平板电脑、无线路由器等设备的MAC地址,要登记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个人身份证号码或授权委托书。二手手机(电脑)经营者应当在每次交易结束后,立即将交易二手手机(电脑)和购买者信息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保存两年以上。

《办法》还规定,上述电子产品的营业市场要在所有出入口和主要通道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不少于30日,不得拒绝、阻挠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使用视频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料。

在美国华盛顿的“维吾尔人权工程”的资深研究员亨利克-萨斯耶夫斯基就此表示,当局不断出台加紧监控和打压的新政策和措施,而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更是把监控任务强加在经营手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商贩身上了:

“我对中国当局试图以类似规定来强迫私有商贩成为它监控程序或监控网络的一部分这一做法并不感到奇怪。中国政府几年前就曾出台互联网户用必须实名登记的规定,现在又专门在新疆出台有关手机和相关电子产品的商贩必须成为其监控程序的一部分,因为现在大部分人都用手机传播和接收信息。我倒想向中国政府提议一点,在中国当局在新疆不断加大打压力度和加紧监控程度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如何改善与当地人的沟通,如何设法出台一些能够改善当地人各方面处境的政策和规定。也许这样做更有助于最终消除当地人和不满和反抗?”

新疆政府出台的《办法》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存储、下载、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含有传播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十类文字信息和音视频,或者使用、销售载有上述内容的手机及关联电子产品。《办法》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举报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产品和互联网制作、发送、传播、储存、复制、播放非法有害信息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作为打击恐暴的一部分,新疆当局去年3月底曾出台《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并在去年5月中旬宣布,全区的各公安机关抓获了232名涉嫌在互联网上传播暴力和恐怖主义录像材料的维吾尔人。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曾报道,新疆警方查获了多起非法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案件,全区公安机关破获一批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等非法宣传品案件。全区公安机关共清理暴恐音视频、链接等有害信息2229条,侦办各类案件226起,共打击处理232人,其中刑事拘留71人,批捕17案34人。拘留、警告等处罚了107名案件当事人。报道说,有嫌疑人利用微信群、互联网QQ群、语音聊天室等传播暴力恐怖信息。报道说,这些音、视频宣传宗教极端思想,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则指出,中国政府以反恐为名加紧对维吾尔人的打压。

“当局目前对维吾尔族人进行这种指控有它的目的。当局如此严密控制网络的情况下,还说维吾尔人传播恐怖和暴力信息,这显然是为了进一步加紧打压当地维吾尔人和更加紧对互联网的监控。目前很多维吾尔人都已患上了对互联网的恐惧症。”

记者:希望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