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起诉书曝境外关联 中国非政府组织寒冬已至?

本周,一国际人权组织负责人披露了“709律师案最后一人”王全璋的起诉书。文件显示,当局指控王全璋曾伙同这位瑞典人在香港注册公司,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名义开展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这一消息再次把中国非政府组织(NGO)的生存状况投入聚光灯下。《境外NGO法》实施两年后,在中国运作的NGO正面临严峻挑战。

亚洲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负责人彼得•达林(Peter Dahlin)周三发布了对维权律师王全璋的起诉书。

天津检方陈述的犯罪事实显示,王全璋和达林等人在2009年注册公司,专门接受境外组织的资金支持,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 Chinese Urgent Action Working Group)等名义,在全国各地成立“法律援助站”,传授对抗政府的方法。2016年,达林遭当局短暂关押后被驱逐出境。

达林本周发表声明说,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的使命是完善中国法律的执行能力,他们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

王全璋案周三在天津二中院开庭,而对他的起诉书反映了中国政府近年来对境外NGO的强硬态度。去年年初,《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境外NGO管理法)正式实施。法律要求,任何在中国从事社会工作的境外团体必须找到一个中方合作伙伴,并在公安部门注册登记。

现居美国的人权律师滕彪说,这部法律实施后,境外NGO在国内的生存空间已经所剩无几。

“有一些(NGO的)办公室已经被关闭了,整个组织的工作停止了。还有一些和海外基金会有联系的(NGO)把办公室搬出了(中国大陆)。更有甚者,广东深圳等地的一些劳工NGO负责人被判刑了。”

他表示,在此之后,一些组织仍在坚持对国内提供各类援助,但它们不得不转入地下,通过秘密渠道进行运作。

据澎湃新闻引述不完全统计说,2015年,共有约7000家境外NGO在中国大陆开展活动。但另据媒体去年报道,其中长期活跃的组织只有1000多家。

尽管这套法律名义上仅适用于境外组织,它对民间组织也造成了间接影响,比如管理法规定,中国境内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其他未经注册的境外组织合作,这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

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曾长期致力于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患者救助和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2015年,由于益仁平中心呼吁政府释放国际妇女节前夕被抓捕的五名女权人士,遭当地警方查抄。

本台记者联系到了该组织的一位前任负责人。出于安全考虑,他表示不便透露真名。他介绍说,目前益仁平中心仍是登记在案的合法机构,但由于办公室被清查,他们已无法正常运作。当被问及该组织目前是否仍在开展任何相关活动,他表示不便透露。

这名前负责人指出,境外NGO管理法对此类境外组织产生了巨大影响。

“第一种状况就是在国内注册不了,所以他们的办公室就只好撤销,项目就只好砍掉,人员就遣散。第二种状况就是他们还在尝试进行注册,所以还在维持国内的人员,但是无法开展正常项目。第三种状况就是注册了,但他们自我审查更严了,更加小心谨慎。”

聚焦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变中国”网主编曹雅学表示,种种迹象表明,境外NGO在中国的确正在经历一场寒冬。

“总而言之,像人权领域(遭受的打压)一样,独立的NGO过去几年在遭受围剿式的打压,这是事实。”

天津二中院本周发布公告说,王全璋案因涉及国家秘密,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而此案将会择期宣判。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家傲华盛顿报道 责编:吴晶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