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政府撤销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城管执法局)的消息冲上热搜,网民纷纷留言欢呼庆祝,希望其它城市效仿北海。舆论认为,过去二十多年,本无执法权的城管人员所到之处,挑起民怨,爆发冲突,甚至酿成多起命案。如今北海市撤销城管局应与政府经费不足有关。
上周一(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显示,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等,将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城管执法局。从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
对于北海当局撤销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南株洲市公安局前刑警程晓峰本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可能与政府财政困难有关,另一原因是缓解官民矛盾:“城管部门现在与老百姓的各种冲突,愈来愈明显,所以这也是当局为了缓解目前的社会矛盾的原因之一。”
上述消息近日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网民热议并庆祝。二十多年来,中国民众普遍对城管的“执法”方式感到不满和愤怒,纷纷留言叫好:“拨乱反正”,“如果能取缔城管的话,那社会又进步了”,网民“思一凡的地盘”留言写道,取消城管的原因,一是没钱发工资,二是工作没做好。城管部门和商户之间矛盾日益尖锐,取消城管部门有助于缩减开支,减少扯皮的事。
城管游离在国务院行政编制之外
湖南时事评论人士任铭对城管的出现和运作颇有研究,他告诉本台:“从三个角度来讲,第一,城管惰政、懒政,马路上本来有交警维持秩序,卫生本来是环卫工管理。第二,几十年前,中国是没有城管职业的,今天所谓城管所做的事,在还没有城管以前,都有很多职能部门承担。”
中国各地城管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城管系统最初成立于1997年,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秩序。不过,城管执法权没有受到中国全国人大授权,因此受到法律和学界广泛质疑。
任铭认为,城管部门早就应该撤销。他说:“城管是在各个地方慢慢形成的。至今为止,城管都不属于国务院行政序列下的有编制的部门。他没有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认可,他就是一个自我授权的,山寨版的组织,没有编制也就没有国家预算。”
目前,除了广西北海,本台并无看到其他城市撤销城管执法局的相关信息。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前法律顾问杜文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如果将此理解为各地全面取消城管可能并不准确。甚至可以称之为误读。他说,北海市政府取消的是城市综合执法局,是在让城管归回到原有的城乡建设或市政市容部门。他说:“城市综合执法局是温家宝和李克强高度认可并极力力推的一个行政改革措施。然而,此次撤销似乎表明开启了对李克强路线的调整和清算。城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普遍存在了。我在2007年完成的国务院课题,也是中共17大胡锦涛报告起草组的课题。”
撤销城管只是让各行政执法权力各归其位
杜文说,《中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调研》中曾系统提出了行政执法领域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建议加大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来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城市管理权集中到一个部门,以减少浪费行政资源和多头执法造成的执法混乱问题:“当时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一位农民开着拖拉机进城卖西瓜,40顶大檐帽管不了一顶烂草帽。我们在内蒙古满洲里市还搞了个试点,很成功后来得以在全国逐渐推广。”
杜文认为,让各个行政执法权力各归其位。这是开倒车,是反改革。综合执法局撤销了,那如何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呢?
记者:乾朗、刘邦羽 责编: 许书婷、嘉远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