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的陪审员制度新意何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最近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这项实施意见规定,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陪审员,而且必须经过培训,尤其要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此外在陪审员行使职责过程中,法官不能影响陪审员。陪审员任期5年,明年5月1号新的陪审员开始上岗。陪审员制度在中国并不是一件新鲜事。现在这些新规定与以往有何不同?这一制度对中国的司法改革又有什么意义?本台记者申华邀请中国在北京开业的律师浦志强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虞平就此发表他们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