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星期一的报道称,这是深圳警方首次公开提到“治安高危人员”。从今年1月1日至4月9日,深圳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通过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犯罪、严密治安防范网络、构建群防群治队伍等一系列举措,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本台记者致电深圳市公安局值班室了解详情。
记者:"你们这个活动是还在进行中?还是已经结束了呢?
值班人员:"它还在进行当中。"
记者:"大运后结束了呢?还是要继续这样?"
值班人员:"不会,打击犯罪肯定不能停的。主要还是配合大运安保。把那些高危人员挤压出去。"
记者:"如果大运会结束,他们再回来怎么办呢?"
值班人员:"再回来如果他没有为违法犯罪,你也不能不让他回来。"
记者:"那既然他们都没有违法犯罪,就这样把他们清出深圳,会不会引起他们的不满呢?"
值班人员:"有指挥部,有值班领导什么的,你去打哪里好不好?"
深圳网络评论人士张津郡表示,深圳警方100天清出8万余名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初衷可能是为了确保“大运会”的顺利进行,但是深圳很多网上论坛的网友都在议论,这些所谓“高危人员”被清出后,是不是还会再回流到深圳。
“如果只是短期的一个措施,那也就是为了大运会。那就是个样子工程,并不是为了深圳市的长治久安。这些人他们离开了深圳,他们去哪里?周边的城市或者其他地方哪些地方的治安就更坏了吗?”
根据深圳警方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这七类“治安高危人员”包括第一类是流入深圳、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深圳,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第二类是“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第三类是,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是,使用假身份证在旅业居住,或租房的;第五类是,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第六类是,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第七类是,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张津郡对此表示,一个人选择居留在哪个城市,应该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而且,这七类人中包括很多无业人员,有关当局没有尽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而是简单地将他们清出城市,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他们很多人也有的属于找不到工作啊。 他们更多的是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政府的关心,而不是这样把他们撵走就算了。”
深圳独立学者朱建国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事实上此举并非深圳首创,亚运会期间广州警方也有此类的“清出活动”。朱建国说,有关当局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国司法部门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
“你在没有证据之前,只能采取无罪推定,八万人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证据犯罪,这些人也没有做什么。你现在就推定他是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然后剥夺他们在深圳观看大运会的权力。这违反了宪法的精神。”
朱建国补充说,深圳警方在 “治安高危人员” 七类人中,特别提到了“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员,这个模糊的界定很可能成为有关当局打击民间声音的借口。朱建国说,
“因为某些机构他们可能腐败,可能处理不当,可能不公正,比如说城管,可能就会有很多小贩在处理过程中会说过一些一时的过激的话,但你现在可能就因为这一句话就把他定为敌对阶层。”
据深圳警方统计,“百日行动”中,警方共出动警力超过28.4万人次;检查出租屋33万余间(次)、网吧、旅业、休闲娱乐场所、其他场所16万余家(次);处罚出租屋主2300余人,停业整顿、取缔黑网吧、旅店以及其他场所1180余家。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