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止对外国投资者免征土地使用税

中国将从今年开始,终止对外国投资者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专家指出,这是为了落实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的要求。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新华社的报道称,有关不再免征外国投资者土地使用税的法规,将结束将近二十年来在征收土地使用税方面对本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美国纽约城市大学经济学家周矩源表示,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所谓“国民待遇”是世贸组织的要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五年,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的时机已经成熟: ACT:

香港《信报》主编、经济学家陈景祥表示,对外国投资者免征土地使用税,不利于遏制地方官员滥用土地审批权的倾向: “根据WTO的规定,中国必须遵守‘国民待遇’,对外国人的待遇跟本国人的是一样的,不能歧视,但在中国是倒过来的,因为过去要奖励、要吸收外资,所以有很多优惠政策象‘免二减三’就是两年免税,三年以后减半,这种规定要慢慢根据WTO的规则取消掉。中国刚刚开放的时候,国内的资金不够,所以要吸收一些外资,但这些外国厂商当然是以利益为目的,就是你给我什么优惠我才去,工资之外税收也要减免。但WTO是希望内外要一致,所以经过5年的优惠期以后,有些过去的优惠政策要慢慢取消。已经签的合同不会改,但从现在开始,企业要根据‘国民待遇’对本国投资人怎么样,对外国人就怎么样。”

纽约城市大学的周教授表示,中国对外国投资者实行优惠政策曾经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一个国家不能老是靠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来营造投资环境: “以前鼓励外商投资就提供税收优惠,但是过去一年来,土地开发,特别是规划和审批权都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官场腐败,所以它一个是取消对外商的优惠,另外一个是控制土地批放过程里引起腐化的其中一个措施,地方政府现在很多钱都是通过批地收税,用来作为地方上的经费。没有这些钱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可能会有影响。但是我觉得从长远来看税收方面跟地方政府揽权批地从中得利来讲,我觉得这个措施对当前改变批地或者一系列跟土地有关的收入是有帮助的。”

周教授说,他认为,中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很高,但是投资效益、生产效率都有待提高: 比起过去,取消优惠政策确实有点不方便,但中国不能老是用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而是要提高劳动力素质、投资的环境、行政手续的透明化、官僚体系的制度化,我讲的这些都是老生常谈。要用这种方式来争取,不能说我的工资比别人低,越南的工资比中国更低,为什么不到越南?就是因为中国的其他配套设施比越南好。”

周教授说,他认为,中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很高,但是投资效益、生产效率都有待提高:“现在是中国固定资本很高,就是所有国有企业跟私人企业的所有固定资本成本已经占GDP的40%了,这在全世界经济来讲是很高的了,中国的储息跟投资都很高,资金方面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是固定资本的形成占GDP 的比重也反映出资本的效力有待加强,但是事情要从正反两面来看,一方面中国的储息很高,投资很高,这是好的;另一方面,中国达成10% 的经济增长力事实上是用GDP的40%固定资本的投资去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目前高增长率是由于投入更多的资源,而不是提高生产效力。经济增长很简单就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投入更多资源,把剩余的农村劳力投进生产,把资本动员起来;另一个方法就是提高生产效力,就是用同一个原料做出更多的产品,生产效力才是永续发展的根本原因。”

法新社的一则报道说,中国的土地税率在大幅增长,有些地方的年土地税率增长了三倍;周教授说,在长三角和珠三角这些地方,高土地税率有助于遏制地产炒作: “在沿海地带地皮炒的很厉害。这也会有一种抑制作用。地税应该根据地区不同而调整,起步时段不应该调整还应该降低、优惠。长三角和珠三角已经相当拥挤,提高地税也不见得是不好的政策。”

另据报道,中国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出台有关对外国在华企业和本国企业实行25%的统一所得税率的政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