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广东省将实施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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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奉节农民因三峡电站被迁移到新的高地上耕作。法新社照片

中国政府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广东省将于10月1号起实施《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根据这项新的规定,广东农村集体土地将与城市国有土地一样,按“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可以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其用途不得用于商品房和住宅建设。另外,为了防止操作过程中发生腐败现象,《管理办法》要求在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中国虽然在各地都有这方面的试点,但是广东省是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这一改革的省份。

为了探讨这一新规定的意义以及可操作性,本台记者申华邀请了三位中国国内的专家进行讨论。他们是中国原政府官员,现在关注非法征用土地事件的律师俞梅孙、维权组织“仁之泉”工作室负责人侯文卓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的姚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