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将不低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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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08年1月产生的中国的第11届全国人大 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将不低于22%,这是中 国首次对女性占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作出规定。 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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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出席人大会的各族妇女代表(法新社)

按照中国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的 代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 其比例。但从10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结果来看 ,妇女代表的比例是20.24%,比9届低1.58个百 分点。日前,提请10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审议的 11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 定,下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妇女代表的比例将 不得低于22%。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报道援引一些 人大女代表的话说,对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比例 作出明确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妇女对重大决策的 影响力,更好地反映广大妇女的权益和呼声。就 这一规定,现住西安的原陕西省电视台记者马晓 明评论说: “我觉得不能以简单的比例和数据来说明一些事情。人民代表的作用就是代表人民的意愿。由人民推选,为人民说话,替人民参政,议政。比例和数字说明不了什么。”

总比没有好。不然妇女不到20%,可能10% 都没有,因为传统社会不鼓励参政。所以一定的硬性规定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马晓明批评说,由于目前中国的人大代表不是在 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人民代表并不 能真正替人民说话:“现在我们很难听到代表替人民说话,特别是社会矛盾这么严重,社会重大问题这么普遍,没有代表把人民的心声反映上去,所以他们是中共统治阶级的另一枚图章罢了。”

所以,马晓明说,如果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的制度 不建立,即使规定女代表的比例提升到30%、 40%也无济于事: “它说人民代表可以代表人民。但实际上他都不能代表他后面的行业,性别,区域等,女性同样如此。所以根本在于这些所谓的人民代表是指派的甚至有买来的,单从人民代表的意义上讲他是冒牌的。”

不过,美国东密歇根大学法务学教授曹立群对此 有不大相同的看法,他认为,规定人大女代表比 例的做法,在目前正在转型的中国社会,具有一 定的进步意义: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传统国家假如说中国妇女参政不是发自于内心的,那就确实没什么用。传统社会正在转型期间,她们不是花瓶,确实热衷于政治事务,那对代表妇女的权益会得到体现,不然那也就跟政协等差不了多少。总比没有好。不然妇女不到20%,可能10% 都没有,因为传统社会不鼓励参政。所以一定的硬性规定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人民代表的作用就是代表人民的意愿。由人民推选,为人民说话,替人民参政,议政。比例和数字说明不了什么

当然,曹立群教授也补充说,中国人大代表的选 举产生制度确实需要改革,比如从民主选举的意 义上说,一定要有差额选举,才更能代表人民的 意愿: “现在国内的选举怎么样我不知道,但25年前,我参加过基层代表选举,10个代表站在那里,只选10个人,所以你选他也是选不选也是选,所以他的当选率总是100%或者99%,这种选举没什么实际意义。所以必须有差额选举,比如15个人大代表,至少有20个或者30个候选人,人民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代表,否则只是走过场。”

据有关统计数字,全国人大女代表的比例从1978 年的5届人大开始,一直在20%左右徘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