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专题:70%女性曾遭“性骚扰”

在中国,性骚扰,特别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正在成为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调查显示,有70%的女性曾经遭遇过性骚扰,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

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报道说,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中国,有70%的女性曾经遭遇过性骚扰,并且受害者多数为职场女性。据全国妇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妇联组织接到投诉的“性骚扰”绝大部分发生在工作场所。而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又多发生于上下级之间。 就此,本台记者采访了在北京的《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宋美娅 ,她表示,男性利用权力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情况确实存在,给很多女性带来了不少苦恼以至身心的伤害:(录音)

宋美娅说,尽管性骚扰问题正在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个别受害者也开始挺身而出、诉诸法律,但是,绝大多数女性还是对性骚扰选择了沉默。分析原因,宋美娅说: (录音)

宋美娅说,由于中国妇女依然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性骚扰归根结底还是表明了一种男女权利的不平等。谈到女性面对性骚扰应当如何保护自己时,宋美娅认为,保持沉默只能使骚扰者得寸进尺,她建议,受到骚扰的女性应当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必要时诉诸法律。(录音)

据了解,中国目前还没有直接和明确禁止性骚扰的法律规定。但是,禁止对妇女性骚扰已经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草案,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立法计划。对此,宋美娅认为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录音)

不过,在美国的法律界人士叶宁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把禁止对妇女性骚扰已经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草案,带有性别歧视的倾向,同时也是对女性权利的不尊重:(录音)

谈到美国的情况,叶宁说,美国对性骚扰一词有法律界定,但在性骚扰方面并没有明确立法。那么在中国应不应当就性骚扰单独立法呢?叶宁表示,单独立法当然有其正面价值,因为性骚扰是个概念比较模糊的社会行为,但其中有两种倾向需要加以防止:(录音)

因此叶宁认为,在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对性骚扰问题要理性对待。

日前,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等,联合在北京举办了反对工作场所性骚扰国际研讨会。会上有专家学者呼吁,要通过修改劳动法,来禁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禁止性骚扰及相应的处罚条款。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