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这份长达73页的报告表示,“国际司法标准将国家可以使用的武力严格限制在为保护生命、拘押暴力犯罪者所必须的限度内。”人权观察表示,大量目击者的陈述表明,在拉萨骚乱中以及后来的日子里,中国安全部队在西藏的行动违反了这一国际准则。人权观察的新闻稿援引维权部主任芮莎菲博士的话:“数十上百名目击者的证词以及中国政府自己的消息来源都清楚表明,中国官方不惜对赤手空拳的抗议者使用致命的暴力。”
人权观察亚洲研究员凯因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人权观察星期三的报告,记录了2008年3月以来两年多的相关情形。凯因呼吁中国政府落实本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它所签署的国际法:
“在西藏,在中国的所有地区,中国政府首先应当作的,就是执行自己的法律。中国的宪法对于保护生命财产以及个人的权利,都有强烈的表述。中国的警察法、刑事诉讼法都对如何依法实行拘捕与扣押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另外,中国政府也签署了许多有关尊重个人权利和尊重被拘押者的国际法,中国政府应当履行自己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中国官方对于2008年3月拉萨发生的事情所作说明,与西方媒体的报道大相径庭。中国官方表示,政府在处置拉萨骚乱过程中表现出高度克制,这与人权观察所披露的情况适成鲜明对比。对此,人权观察的凯因表示,今后,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中国当局应当保持西藏的开放与透明:
“需要保持透明,需要不加限制地让中外媒体、外国使馆人员、联合国人员去到西藏。必须有这个透明度,而不是各说各话。”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研究员丹增特桑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安全部队暴力的背后,是中国政府对西藏人民要求高度自治动机的误判:
“西藏民族自治的需求,传统文化保护的需求呢,这些都非常合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身的规定属于这样的权利。但是中国共产党高度的政治化,甚至把它说成完全是分裂的,分裂国土的这样一件事情。因此在分裂国土的这样巨大的严重的罪名之下呢,军警也好,甚至士兵也好,象2008年三月份派去的士兵还有公安人员放手去做。”
丹增特桑表示,独立对于正视现实的藏人来说并不是他们的初衷:
“我认为原本上来说,每一个正视现实的藏人来说都不是要求独立的。即便他们提出独立和提出这样的口号,也是对中国政府失望,认为中国政府究竟来说不会给西藏人民高度自治、民族平等、经济上的平等、政治上的平等它们不会给的。”
丹增特桑希望人们看到藏民族的文化、宗教和民族性所遭受的破坏:
“另外一点就是告诉听众中国政府对西藏不仅仅在经济上有什么实惠,但是对他们民族的文化又是多大的破坏;对他们宗教系统有多大的破坏;对他们民族特征有多大的破坏。这些破坏对藏人来说远远大于对经济上的补偿。等于说现在藏人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说,你经济上要吃好、穿好、住得好。但是在精神、在我的人格特性和民族、文化特性等等就把我弄成了一个残废人了。所以在民族共同的心理上来说承担了很大的压力。”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