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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民运人士杨建利两个星期前出狱后的情况,引起各方的关注。据本台了解,杨建利已顺利地到过山东老家为父亲扫墓;而他返回美国的手续问题,仍然在与当局的交涉之中。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迪的采访报道。
本台上星期曾报道,旅居美国多年一直坚持中国国籍的杨建利坐牢五年刑满释放后,又面临办理中国护照的手续问题。“五一”长假期后,本台记者再次采访了杨建利的代理律师莫少平。他表示,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途径,而第一个相当简单。
莫少平:“因为中国司法机关去年九月准备要提前释放他,当时不是已到了机场了?杨后来强调要回山东老家为父亲扫下墓,这点与这里(当局)没达成一致,最后他又回到监狱。那时候实际上中国政府已给他办了出国的有关证件。”
他表示,现在当局只需把证件交给杨建利,问题就很快可以解决。否则的话,杨就得先办户籍,身份证。对这两种途径,眼下莫少平的判断是:
莫少平:“现在哪种途径能落实,还不能完全确定。当然第一种要简便些,这就要(跟单局)沟通,交涉,要不然还要走第二个(途径)”。
而在重办手续方面,最高法院曾有规定。然而莫律师强调,对当年的规定还有个如何理解,执行的问题。
莫少平:“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讲,记得最高法院1987年曾有个批复,对刑满但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否出国定居,它认为不可以,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它还是一种刑,故仍不能办理出境手续。但这里是否包括已经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并不清楚。这还要沟通,才能决定。”
记者:五一节后有否这方面的沟通?
莫少平:没有,是还没有结论,有些东西现在不便细说。
而杨建利他在”五一”过程中确实回了山东了,而且按照一个正常人(那样),去排队买票。最后没买成,因为黄金周,火车票很紧。所以他们租了辆车,跟亲戚朋友一起回了山东,为他父亲扫了墓。他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因它跟政治权利是两个概念。
记者:出国算什么权利?
莫少平:对此最高法院有特殊的解释,它是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一种刑的角度讲。
它是一种附加刑,还没服满,它就不同意申请出国。但它是否包括已经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人,还没明确。
记者:但从事实角度,去年如果曾有让他出国的情况,只是杨自己提出条件,而没执行, 那就还有松动的余地。
莫少平:这里确实有个理解的问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迪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