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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土地使用违反案件有增无减,2006年涉及的土地面积近10万公顷,比2005年上升了9成。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就此所做的采访报道。
中国国土资源部执法检察局局长张新宝曾说“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机关领导。”这话迄今仍然有效,因为中国目前土地违法,地方政府是操刀手。对此,中国上海地产律师刘军厂表示:
“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说是查办得非常严厉,实际上不是那么一回事,地方政府也是掌握中央政府以往的一些做法,不管合不合法,我先去做,我只要以政府的名义就总有合法化的机会,比如说罚款或者变相等。就是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情况下,国土资源部再加大力度,也总不能派钦差大臣到每个地方去,每个地方的行政还是要靠地方政府来做的,所以越查越多。”
虽然中国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2006年查办土地违法案件9万多件,处理了包括两名省级干部在内的3593人,但有学者研究发现,在土地违法案件中,平均只有百分之一的党纪政纪查处可能,千分之一刑事追究可能。关注民生和法制问题的《了望东方周刊》驻西南地区记者王甘霖认为,中国土地违法案件在政府不断加大查处的力度下有增无减的原因有二:
“第一是体制问题,我们中国的人民虽然是一个国家的国民,但他们没有土地的产权。第二是有些地府政府说财政资金紧缺所以它就采取这种以地征财的方式。”
在刚刚结束的人大政协会议上,有代表就曾提出,土地现在是很多地方政府的银行。不仅如此,王甘霖认为,由于土地价格成为地方政府手中随意揉捏的泥丸,土地违法案件大都与腐败有关, 在西部地区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打着建设新农村的旗号,违法使用土地。
那刚刚通过的《物权法》有没有可能在遏止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方面起到作用?刘军厂 表示只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
“对地方政府来讲,中央盲目地要求产值,再一个就是房地产上升的幅度比较大,如果这两个都不变的话,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还是有很大的利益驱动的,我觉得很难能管得住。”
《物权法》虽然提出私产、公产和集体财产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中国《宪法》规定,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 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国家拥有。所以,有学者说,《物权法》保护房地产权的安眠药,而非定心丸。。
那如何做才能遏止土地违法不断发生,王甘霖表示:
“体制和产权问题等都是空谈,这种方法在我们国家是实现不了的,中央虽有一些好的政策,但下面还是有一些对策。”
土地私有化、让农民和城镇居民拥有土地的讨论在中国近年来一直不绝于耳,但近期有中央政府官员对外的表态是:土地私有化 “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