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撰文"宪法至上" 修宪连任是例外还是绑架?

今年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日前发表署名文章,在强调"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外,重申所谓"任何人都没有特权超越宪法,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追究"。那么,习近平本人通过修宪连任的举动是否在绑架中国宪法呢?

12月19日,习近平在中国官媒新华网发表署名文章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他在文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习近平写道,中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中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中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还自我宣称,执政10年来,推动中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任教的中国宪政学者张博树在接受本台采访时指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共在政治和法律上取得的唯一进步,而习近平的成功连任无疑是中国法制的巨大倒退。

张博树说:“哪怕过程、形式是遵循宪法的,因为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制也算形式上通过人大,并不是违法的,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实质上是中国法制的巨大倒退。”

现行实施的《八二宪法》经过了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的5次修正,其中最受争议的是2018年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在当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的前几天,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的消息才为外界所知,但最终获得了全国人大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封面(中国图书网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封面(中国图书网截图)

在美国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本台,习近平表面强调依宪治国,但实质是在“绑架宪法”,是为了维护中共统治和他本人的独裁极权。

吴绍平说:“他(习近平)通篇都没有提到人民,没有提到公民权利,也没有讲到中国人权保障问题,只提到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管一切,而且是通过宪法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等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正式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但在今年10月的中共二十大上,习近平打破这一规定,获得了第三个五年任期。

2012年习近平刚上任之际,他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的大会上也讲过,无人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违宪行为必被追究等。习近平当时还引用了中共前领导人邓小平的话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然而这十年来,习近平的上述承诺和中国实际法制状况渐行渐远。

吴绍平认为,包括打压异议人士、实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行动,在习近平执政的十年来,中国法制出现明显的倒退。中共极权模式决定了习近平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和立法机构之上。

吴绍平说:“中共这个体制是一个极权体制,不像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权力架构。因此一旦人掌握最高权力,是没有法律可以监督和约束得了他。他取得这样的地位后,所谓的人大、政协这些机构都是举手机器,都是花瓶。”

张博树则指出,民主法制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习近平一己之力不足以抵挡。

“习近平在文章里面也还是要承认,我们要民主、要法制,尽管前面要加一个中国式民主、中国式法制,共产党领导下的如何如何,强调意识形态语言,”张博树说。“毕竟今天的中国老百姓已经不是五十年前毛泽东那个年代了,大家已经开始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人权意识、个人尊严和权利意识。我也相信,基层法院、检察院也在贯彻这些东西。”

记者:经纬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