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一案周五一审宣判,孙力军数罪并罚,没收全部财产,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十大前,多名被指控参与孙力军集团的中共高官锒铛入狱,显示中共的反腐运动没有停止。
中国官媒新华社23日发布,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3日公开宣判,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报道指出,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4月间,孙力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
报道还提到,孙力军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缓刑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利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本台此前报道,孙力军曾参与严酷镇压法轮功、香港铜锣湾书店抓捕及“709大抓捕”。《华盛顿邮报》还报道,孙力军于2017年曾劝导美国高官游说特朗普政府驱逐中国流亡商人郭文贵。
孙力军于2020年4月被捕。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关于双开孙力军的通报,通报显示,孙力军“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仅在本周内,江苏省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上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重庆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以腐败受贿定罪。据2022年1月央视专题片《零容忍》及后续报道,这些落马高官被指控参与了孙力军的“反党政治集团”。
距离中共召开二十大仅剩不到三周的时间,“孙力军集团”的落马判刑,被外界认为是习近平通过发动反腐运动、进行党内清洗。
不完全统计显示,习近平上台以来,强调反腐要“老虎与苍蝇”一起打,已有至少150万人受到反腐运动波及,而在近期,中国公安部门是首要反腐目标。
记者:经纬 责编:郑崇生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