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7亿元 孙政才被判囚终身监禁

原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被天津法院以受贿罪判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被指控总共受贿一亿七千万元人民币。中国官方央视报道,孙政才在法庭上表示接受判决,不会上诉。

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委员、重庆前市委书记孙政才,被拘捕近十个月后,本周二(5月8日)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审判长称,被告人孙政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亿七千零四十九万三千零二元。

在法庭上,身穿深色夹克衫的孙政才面容憔悴,他在法庭上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认真接受改造。

法庭判决书指孙政才在2002至2017年,由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到晋身中共政治局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人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又指孙政才作为高级领导干部收受贿赂,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正常秩序,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

法院指由于孙政才绝大部分受贿财物由“特定人士”直接收受,且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

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对香港电台称,判决书提到孙政才受贿财物,由特定关系人直接收受,这在国内法律文件上很少涉及,显示官方准备连消带打、揪出背后与案件相关人士。他表示,虽然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九大和全国两会后,权力更加巩固,但对方可能仍然担心有人夺权,不排除会进一步以反贪排除异己。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莫少平认为,根据现行法律,孙政才涉案1.7亿元,可判死刑:“受贿一个亿以上了,严格抠法条的话,这个完全够判死刑。但是现在已经有先例了,云南的白恩培(受贿2.4亿元,被判死缓)也都没判死刑。所以现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这种过亿元的贪污受贿,没有判死刑,都不算什么新闻了”。

重庆居民谢丹认为,从应该废除死刑角度而言,孙政才被判无期徒刑,应无可厚非,但如果从其他角度,则另当别论:
"我觉得贪污罪判无期徒刑,这个刑期已经到顶了。因为,我不太赞成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我们的刑法在法律条文上没有接受这一条,但是他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也考虑到这一因素"。

去年中共十九大召开前三个月,孙政才被宣布因涉严重违纪被调查。九月,中纪委批评他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组织秘密及搞权色交易,被开除党籍及官职。

对于孙政才放弃上诉的权利。莫少平认为,可能有三种因素:
"第一方面,可能是他的事实比较清楚,你确实推翻不了,第二个,虽然上诉不加刑,但(如上诉)起码认定你的态度是对抗性的,当然第三也不排除有些交易。就说你别上诉了,可以给你判轻一点"。

现年53岁的孙政才,曾被外界普遍认为是有机会晋升到更高层职位、甚至成为接掌下一代最高领导人职务的人选之一。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远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