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其反腐斗争中向美国等国谋求协作

据路透社、美联社和中新社等媒体报道,中国政府向美国等国谋求协作,以期在起诉腐败分子以及追赃追逃等方面获得帮助。评论人士表示,中国政府这一努力将面临很大挑战。

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26号宣布:中国已经与38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的追逃追赃法律网络”。徐宏司长的话也许是想让人们看到反腐斗争有利的一面,但是一个令人失望的事实是,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毕竟只是少数,而与美国签署引渡条约好像还遥遥无期;徐宏归咎于美国,他说,中国是想与美国签署引渡条约的,是华盛顿方面说它“没有准备好”。

形势发展也有积极的方面: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G20峰会上,与会领导人承诺"到2015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计划实施"。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博士表示,这是一个可喜的事态发展:
"逃税的资金流失比贪腐造成的资金流失可能还要大。"

谢博士说,中国政府的追逃追赃行动将面临大挑战:

“西方国家的司法是独立的,不是说政府说了要采取一个行动,就可以做…… 起诉啊,调查啊,立案啊,审判啊-- 这些程序-- 包括最后递解啊,引渡啊,这个程序非常复杂。”

北京律师谢燕益表示,他欢迎政府在反贪斗争中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而要有效地推进这一合作,就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实现与国际司法制度的对接和融合:

“我还是希望中国政府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整个国际法律的大环境中,秉承开放姿态,按照普世原则,按照联合国宪章,按照一些自然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保护人权方面的成果(原则),来进行国际标准化的司法改革。”

谢燕益律师认为,残存的冷战思维,也许是妨碍中国在刑事司法方面与国际社会合作的一个原因:

“我觉得还是出于过去冷战时代的意识形态……. 司法涉及主权问题。(假如)外国人在中国犯了罪,要引渡回国的话,(中国)保守的当政者认为这是域外法权。”

谢律师说,他举双手赞成在反腐方面争取国际社会的合作,但与此同时应进行体制改革,以期从根本上防止腐败:

“反贪官不反专制的游戏该结束了。”

路透社说,中国考虑起诉携亿万赃款逃到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这是习近平主席反贪斗争的组成部分,也表明了中国在追逃追赃过程所面临的挑战。”

(记者: 杨家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