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将官员“收礼金”入罪

图片: 安徽淮北一家银行的员工在清点人民币。 (法新社资料图片)
图片: 安徽淮北一家银行的员工在清点人民币。 (法新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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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由于许多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是通过收取礼金的形式达成的。中国当局计划把官员收受礼金列入刑法的受贿罪的范围,以惩处这种形式的贪腐。不过有评论认为,这些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可能遏止中国大陆党政官员贪腐日益猖獗的趋势。

有人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各类节假日或者婚嫁丧娶都会送礼请客。近年以来,亲朋好友间互送的礼品已经逐渐被送现金取代,却也为官员收受贿赂开了方便之门。北京出版的《京华时报》最近报道说,中国一些刑法专家建议,把官员收受礼金,列入刑法的受贿罪中,以杜绝这方面的法律漏洞。

北京大学刑法教授陈兴良在一个刑事辩护高峰论坛上透露,中国官方正在草拟的第九稿刑法修正案,准备设置“收受礼金罪”。他解释说,一些官员常以“礼尚往来”为由,为实际上的受贿行为辩护。而一旦收受礼金罪列入刑法,收受礼金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虽然量刑会较轻,但可以解决所谓“感情投资”的问题。

广东一位商人董先生介绍说,在中国大陆,目前给官员送礼金的情况非常普遍,有时候一个重要的市级主管官员一个节日可以收到数十万人民币的礼金,

“茂名最近很多贪官下台,那些市长副市长,每个人的身家都以亿计算。这些人随便一个节日都可以收到几十万红包,相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近年来,中国官员收大量礼金被查处的事件有很多被曝光。如黑龙江龙江银行董事长杨进先2012年为女儿结婚摆了一个月的婚宴,就收受礼金2千万元人民币。杨进先后被双规调查。在云南,安定市某街道办,动用八十万公款为市领导送礼,今年五月被查出。

美国南卡大学商学院管理教授谢田就此表示,世界各国对官员和公务人员收受的礼品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对可以接受的数额都有规定,连总统也不能违法收礼,

“美国政府规定,一般二十五元没问题。公司也有民间约定成俗的数字,二十五到三十五。总统和其他民选官员,受到礼物要上交国库,有专门的机构管理。”

有评论指出,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任何社会行为都以人情关系为基准。中国民间家人或朋友之间送礼动辄数百上千元也很常见,因此如西方国家制定小额礼金限制严格执行,未必合适。

今年五月,广州赤坭镇党办主任谢应安为女儿举办婚宴,开了38席酒席,当天接受31名镇机关同事、村干部人均100元的礼金合计3100元。中共广州市纪委通报给他党内警告处分,勒令退回收受的礼金。然而该新闻却引起了不少争议,官员也有婚嫁丧娶,也有亲友间的礼尚往来,如何把握尺度却没有任何标准。

谢教授则认为,正因为中国人喜欢送礼,所以中国的法律更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

“即使古代也有礼轻情意重的说法,不一定非要那么破费,现在变了,送合约并也要黄金的天价月饼,把良好祝愿的愿意改变了,这就不应该了。”

不过,广东的董先生认为,制定 类似的法律不可能发生真正遏止腐败的作用,因为礼金其实只是行贿受贿活动的初级阶段,各种替代方法会层出不绝,用立法的方式根本无法杜绝,

“根本没用,没有这个形式还有大把其他形式。这个就是骗一些不懂的老百姓,知道情况的都知道,这非常可笑啦。“

谢教授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普通官员的人情礼物价值一两百元应该允许,但对超过标准的部分应该严格执行法律措施。不过他也指出,中国各类的反腐反贪反贿赂措施,其实都是治标不治本,关键问题还是政府和政府官员都必须受到民众的监督,

“关键是有民主选举,有舆论监督和民众监督,否则没有用。所以谈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涉及中共一党专政的根本问题。“

中国当局经常提到,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但谢教授表示,没有包括民主选举、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等具体制度保证的监督,官方反腐败不可能行之有效。事实证明,在权力垄断的现状下,都必然变成表面文章,陷入反贪越反越贪的陷阱。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