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称犯罪官员81%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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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官方反腐运动还在继续,大批中共高层官员落马的同时,也不乏基层小官大贪案件曝光。中共主管干部考察任免的中组部官员表示,腐败问题严重是因贪官中有81%自称不懂法。但有海外学者认为,中国大陆目前不是法治国家,党大于法令党政军官员无法无天。

北京出版的《新京报》日前报道,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在他为中共四中全会辅导读本撰写的宣传文章中表示,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甚至连法律基本常识都不知道,不可能当好领导。

陈希表示,中组部干部监督局最近通过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发现,有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

美国南卡州立大学商学院教授谢田就此表示,这种说法根本就是荒唐可笑的。

“这根本是胡说八道,你不懂法律,你至少贪污是不对的,至少知道社会规范,如果他说不知道贪污受贿违法,根本就是心智有问题。”

在中国大陆,最近披露的一些贪腐案资料显示,落马官员无论大小贪污受贿动辄上亿元。中共掌权60多年,所有高官都经过中组部审查提拔。谢教授说,贪官被查处却以不懂法来为自己贪腐受贿侵害他人财物的罪行开脱,根本不成立。真正导致官员犯罪的因素是法律没有监督党政官员的权威,没人相信法律能阻止官员腐败。

他说:“他如果说我是共产党的官员所以我大于法律,因为法律是管治老百姓的,党官员不受法律制裁。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可能也真是不懂法。”

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则认为,中国政府说的法治和国际上通常的解释不同。在中国大陆,党大于法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因此各级党政官员、军队干部往往以党的代表自居,以为可以任意妄为不受法律制裁惩罚。

“基本上他们没有依法治国意义上的法治,只有用法律治民的法治,他们认为自己有特权,是超越法律之上的。所以这些官员贪腐腐败,正好注解了他们的这种法治观。”

在中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的有关纪念宪法日的研讨会上,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强调了依宪治国的三个至上原则: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至上。谢教授表示,这说明在中国,宪法只能排第三位。

“第一个是党的利益至上,就是说超越法律和国家利益,超越了所有的东西。第二说人民利益至上,其实是党的官员至上。然后才是宪法至上,排在党和党的官员之下。”

总部在德国的透明国际组织日前公布了2014年全球腐败指数排名,在175个政体中,中国大陆的腐败程度从去年的第80名严重第100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此指责透明国际无视中国反贪的努力和成果。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