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案3月28日上午宣判。法庭认定张中生受贿10.4亿余元,一审判处他死刑。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贪官被判死刑的第一个案例。
3月28日上午,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在山西临汾法院公开宣判。根据中国央视的报道,张中生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孳息。审理查明,张中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该起案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对受贿官员判处的首例死刑案件,引发民众热议。不少网民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表示赞同,称“沉睡多年的职务犯罪死刑终于被唤醒”,认为这是新的方向标及量刑标准。
关注案件的异见人士杨绍政接受本台及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起案件能够对贪污的官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并不意味着官场腐败能够得到彻底遏制:
“毛泽东时代曾经有两个官员也是说是因为腐败被枪毙了。但是他们被枪毙以后,毛泽东时代就没有腐败吗?所以我觉得历史是一面镜子,你说对贪腐有没有震慑作用,可能还是会有一些震动。”
也有不少网民对于张中生的受贿金额之巨表示惊叹。有网民说:吕梁市是2003年才设市的一个革命老区,2017年GDP1310.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8.8亿元。也就是说,这个副市长受贿金额等于全市1个月的财政总收入。也有网民调侃道:副市长贪污10个多亿,单纯限制了我的想象。
被称为“吕梁教父”的张中生自2003年起在吕梁任职,先后担任吕梁行署副专员、副市长、市委常委。2013年3月25日,张中生辞职,2014年5月被查。根据媒体当时披露的消息,张中生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以上,有11位煤炭富翁向其大额行贿。
长期关注贪腐问题的资深媒体人徐祥向本台记者表示,吕梁的不少地区都属于贫困地区,在这样的地方张中生都能够受贿10亿,凸显了中国腐败问题的严重:
“这么一个小市长,贪了十点几个亿。作为山西,还有很多地区是贫困地区,一年的财政收入才有多少?中共官员的所作所为,已经颠覆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比清朝的知府的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