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近年迅速发展。但在最近一年多,中国政府加强了对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控制。中共中央党校的《学习时报》近日发表署名文章,建议对非政府组织采取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禁止任何外国非政府组织从事政治和宗教活动。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学习时报》的这篇文章,作者是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赵黎青。文章表示,对于外国非政府组织,中国政府内部有四种不同的认识:对它们全面妖魔化,或是全面天使化;对它们持消极开放态度,或是积极开放态度。文章认为,目前中国政府所采取的,是积极的开放态度。所谓积极的开放态度包括:禁止、限制和鼓励。禁止外国非政府组织进行四种活动,限制包括在中国集资等活动,而鼓励有利于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外国非政府组织活动。
文章所说的必须禁止的四种外国非政府组织活动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颠覆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涉入其它政治性活动的,以及在中国展开宗教活动等。
居住在美国的社会学者刘晓竹认为,在中国,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很难清楚划分,因此关键是执行部门如何掌握尺度。
事实上,一些外国的宗教性质的非政府组织,已经逐渐在中国展开活动。四川成都天网网站主编黄琦透露说,一些非政府组织也以工商企业形式注册展开活动。
黄琦表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从十年前几乎没有,到现在数以万计的出现,进步十分明显。而中国政府面对这样的新局面,确实有些手忙脚乱。
《学习时报》的文章认为,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要作到法制、公开、透明,并且加强监督管理。黄琦认为,这建议和中国政府习惯的秘密作业方式相比,是一个进步。
《学习时报》的文章还表示,中国应该要求外国非政府组织和外国基金会,也要对其运作公开和透明化,这样有利于增加互信和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社会学者刘晓竹认为,中国确实需要增加政府和民间社会的互信关系,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但他也指出,这方面,中国政府需要采取更加主动的措施,把自己的施政先公开化、透明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