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因财政压力加剧而推行的“远洋捕捞”执法模式引发争议。自今年六月以来,安徽警方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跨省抓捕五十多名耽美作家,多数为年轻女性。这些作家要被迫缴纳高额罚款以免牢狱之灾,但部分作家因无法筹资而被判重刑。
耽美文学是一种以描写男男恋情为主的情感作品,因不符合中国严格的内容审查,不少作家选择在台湾的成人付费网站,如海棠文学城发表。然而,这些行为被安徽警方认定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自6月20日起,警方在重庆、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展开抓捕行动。
此事被舆论称为文化界“远洋捕捞”。艺术家杜应红本周二(24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远洋捕捞”已让许多企业家闻风丧胆:“因为大家都很明白,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穷疯了。当然,他们最会用的是手中的权力,所以巧设名目,用各种手段去进行敛财,抓捕。至于文学方面的“远洋捕捞”的形式出现,他不仅是文学领域,一定是任何领域。比如在泰国做生意的果农,他们就接到(中国)命令,必须每一个人交50万(人民币),如果不交,他们就会查你。”
高额罚款与量刑引发争议
根据媒体报道,涉案作家因仅分成稿费被视为从犯,多数可争取缓刑,但罚款金额难以承受。例如,一名涉案流水13万元的作家需缴纳至少26万元罚金,另加律师费及跨省诉讼费用。不少作家公开筹款以求退赃减刑,但仍有人因无法筹资而获重刑,如作家“辞奺”被判5年6个月。
网民对量刑批评不绝:“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前安徽检察官沈良庆则表示,这类案件的核心在于言论审查问题。他对本台说:“ 此类“远洋捕捞”文字狱案件,我关心的并不是涉案作者和作品的内容是否健康和受读者欢迎问题,文章好坏是个见仁见智问题。我关心的是言论审查问题。”
他认为,跨省执法实为地方警方滥用专政手段,侵犯言论和新闻出版自由,同时涉及地方政府以政治正确为名获取经济利益。
沈良庆还说:“可能跟经济案件的跨境“远洋捕捞”一样,涉及到地方利益问题,就是利用极权国家官方意识形态政治正确为本地方、部门和个人捞取经济利益。这跟目前的财政经济状况不佳有关。无论如何,它都涉及到侵犯受害人的自由和财产。”
作家何三波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在“远洋捕捞”之前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北京也曾发生类似事件。他说,花样百出的罚款方式其实是各地政府的“创收”模式,他举例早年在北京所见:“那些警察把街道围起来,每个人都被警察查暂住证,外地人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就把他们一车一车拉到派出所,那时我也被拉去了。我到派出所发现有五六百个人,他就让你蹲着,双手抱着头。然后一个一个叫进去交钱,交罚款,交几百元的罚款才让你走,一个早上他要挣多少钱啊。”
“远洋捕捞”争议扩展至其他领域
除文学领域外,地方执法越界问题在企业中亦频现。近期,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通知北京晋江文学城等六家企业开会,称晋江文学城“缺乏青少年模式”。晋江公司声明指出,此通知属于异地执法行为,且并未接到属地相关要求,因此拒绝赴约。
中国总理李强近日在国务院专题学习中强调,将于明年启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整治异地执法乱象。然而,当前类似事件仍频繁发生,尤其涉及跨境创作时,更引发对创作自由与地方执法合法性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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