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谢阳本周被长沙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谢阳当庭表示自己无罪,将提出上诉。
谢阳前妻陈桂秋对本台说,当局为了打压谢阳,罗织罪名:“谢阳被抓只是去探望另一位李田田老师,随即于2022年1月11号就被抓了,那位老师是为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被拘留,谢阳去是维护言论自由被抓,现在没有法律了。”
判决于3月23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未被通知出庭,亦无法阅卷或参与辩护。旁听席除家属外,多为不明身份人士。
庭审缺席辩护引发程序质疑
陈桂秋说:“秘密审判谢阳的时候只有一份通知,就直接宣判完了,国保才通知谢阳的哥哥,没有律师出庭。谢阳在庭上看到没有律师就和他们争执,上午判完,谢阳说要上诉,我们赶紧就请了张磊律师代理上诉。”
根据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谢阳自2018年起在推特、微信发表涉及政治制度的评论,并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被认定为“歪曲事实、诋毁政权”。检方将上述行为列为主要罪证,并指其“不思悔改”。
中国709律师黄先生对本台说:“谢阳被以煽动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这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当局因为言论判谢阳的刑,这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有这种情况,那么这个社会极其反动、邪恶。”
联合国认定属任意拘留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于今年2月发布第73/2025号意见书,指出谢阳的相关言论属于《世界人权宣言》保障范围,并认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适用过于宽泛,缺乏明确法律界定。意见书要求中共当局立即释放谢阳,并提供赔偿与补救。
谢阳在审前被羁押逾4年,其间至少13次延期。虽然中国政府声称相关延期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但工作组认为,羁押时间过长,程序亦失公正,因此裁定谢阳属任意拘留,并认为应立即将其释放。
在羁押期间,谢阳长期被限制通信,被戴手铐脚镣,并遭语言侮辱及包夹看管。联合国文件记录,他曾长达7至8个月无法会见律师,并遭殴打与剥夺食物等情况。
羁押四年与言论定罪争议
谢阳曾于2025年1月1日在看守所写下“宁砍头,不低头”的声明。谢阳的友人、律师覃永沛对记者说:“在羁押期间,他母亲去世,我也失去了母亲,这种情况下,人几乎撑不住。”
谢阳出生于1972年,湖南长沙人。2011年起,他开始代理涉及公权力滥用的案件,并逐步转向维权领域。2015年“709事件”中,他曾被拘押并遭指控,之后长期受到监控。
2022年1月,谢阳因前往湖南湘西声援教师李田田而被捕。李田田此前因言论问题被送入精神病院。陈桂秋对记者说:“他只是去声援一个老师,但之后就被带走了。”
联合国在此次意见书中认定,谢阳案同时构成四类“任意拘留”,包括缺乏法律依据、因行使言论自由遭报复、审判程序违规,以及基于身份与观点的歧视。文件并提及相关行为可能涉及“危害人类罪”。
责编:李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