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25年度《外国贸易壁垒评估报告》。针对中国的内容占约8分之1篇幅,除了关税外,还涉及食品安全、政府采购,以及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和出口管制等方面的贸易政策。
报告指出,中国的产业规划和政策歧视外国企业,特别是自2015年起实施的《中国制造2025》,通过支持先进信息技术、自动化机床、机器人、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设备、高科技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设备、农业机械、新材料、生物制药和先进医疗器械等10个战略行业,以帮助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和更大份额。
尽管美国自2017年起积极与中方沟通,尝试解决相关议题,但随后启动的301条款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等,均未能有效促使中国改变其行为。
在农业方面,美国曾在2016年12月就中国对小麦、大米、玉米的关税配额管理向世贸组织提请磋商,认为中国的进口量已超过关税配额水平,但过程缺乏透明度,导致中国大型国有企业依旧是进口增加的主要受益者;中国后来同意进行具体改进,但截至2024年12月底仍未完全履行承诺。
本台此前报道,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对中国商品加征10%额外关税,3月4日起生效。而中国财政部也在当天宣布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3月10日起对美国的鸡肉、小麦、玉米和棉花征收15%关税,并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3月10日起生效。除了以上关税措施,中国相关部门还以国安、生态及粮食安全为由,对特定的美国国防科技公司及原木、大豆等产品实施进出口管制,并对美国的光纤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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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外资与限制外企采购政策的矛盾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报告还指出,中国政府近年的采购政策越来越偏向本土企业,使外国企业在竞标时处于不利地位。
一方面,国务院在2023年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表明中国为在华外商营造更友好环境的诚意,但因没有明确说明具体如何实施,导致市场仍持怀疑态度。
另一方面,2020年1月生效的《中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的2021年10月财政部第35号通知规定,给予在华投资的外国公司和中国国内公司平等待遇,但2022年国资委发布的《79号文件》又要求政府机构及国企,逐步淘汰外资信息技术产品,尤其是来自美国的软件和晶片。2022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法》修正草案,也计划限制各级政府官员,有国货时就不要买外国货。
此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曾承诺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并向美国和其他缔约方开放其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但20多年后,这一承诺仍未兑现。
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不足
报告提到的另一主要贸易障碍,还包括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制度的不足。
报告指出,中国已连续两年被列入美国《特别301报告》的重点观察名单。2025年1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名单(简称恶名市场名单)也指出,中国的在线和实体市场是全球打击盗版和假冒商品的重大挑战。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中国在商业秘密、药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领域进行改革,加强对盗版和假冒商品的法律监管和惩罚措施。
据此,中国已公布一系列措施草案,并修改了《专利法》、《版权法》和《刑法》。但报告指出,尚待解决的问题包括:防止政府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披露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信息;对盗窃商业秘密的刑事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的执法程序等。
在抵制假冒药品的力度上,中国海关确实加大了对盗版和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但报告指出,当前中国仍(1)未能在网上公布对存在健康和安全风险的假冒商品、实体市场和边境执法行动的执法行动数据;(2)加大对存在健康和安全风险的假冒商品和实体市场的执法力度;(3)加强对海关人员的培训;或(4)确保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只使用正版软件。 报告指出,美国将继续监督中国对第一阶段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将评估中国发布的最终措施和中国采取的执法行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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