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要:
陈良宇的确想升迁,但他为此努力的方式是坚持地方自主权和市场规律;陈良宇的确“能办事也能闯祸”,但他办的是社稷事,闯的个人祸;陈良宇的确妄自尊大,但他的张狂对上不对下。陈良玉以文明价值和倔强性格抵抗中央极权,他注定起于上海,沉船东南。
"主要看效果……。如果有一天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把我弄走、弄倒,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的,我说了我是务实派,我既不盲目乐观也不盲目悲观,那个时候,你们想着我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效果证明给他们看。"[1]
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这段话显然是对他的部下们说的。不久他果然被“弄走,弄倒”了,而他作为“务实派”的实干“效果”还没来得及被部下证明,已经被弄倒他的北京政府自己证明了。自由亚洲,北明非常识,我是北明。这次我们补充陈良宇的改革理念与人格信息,看陈良宇的挑战中央集权的思想人格基础,结束习近平的前任上海市前委书记陈良宇一案。
陈良宇主政上海时期至少有三项“效果”也就是业绩:推行“城镇化建设”、实现“社保基金开放性储存”并增值、开创“自由贸易区”。这三项在当时中国都是首创,都“效果”显著,都遭到中央集权的掣肘,也都在他下狱后被中央明文肯定并举国效仿,只是抹去了陈良宇的名字和上海的领先性。其中“社保基金开放性储存”作为陈被立案被双规的藉口,却在他判刑前就被中央国务院效仿,不久再被习李政府明文肯定、全国推广。[2]如今这三项业绩已深入沿海内陆各地,成为大江南北的普通风景。
这道风景是中共集权打压地方自治需求的自证之罪。极权统治的优先不是家国利益,而是权力稳固,陈良宇的“效果”不在于他首创业绩,而在于他倡导地方自治,反对中央大一统权威。
为官之道 ——办地方事,闯个人祸
有人会问,既然北京最终接受三项业绩并全国推广,上海当时若暂且低头让步,以屈求伸,陈良宇保官,上海保名声,不行吗?不行。总结陈良宇的命运,一位老干部的说法在海内流传甚广:他“胆子大,态度强硬,能办事,也能闯祸。”[3]此评中肯,唯“能闯祸”一句需要澄清, 陈良宇闯的祸不是国家民族之祸,是个人之祸,这个祸,是他在中央集权制度下“能办事”而且“态度强硬”地办市场经济、上海社稷之事的必然结果。
还有人可能问,身为中共高官,已经是通往北京权力中心的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难道不想借上海近水楼台入常升官吗?想。早前,上海历届领导所积累的外地对上海的怨恨都集中到他身上,他因为处境“太难”时而叹气。可是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后他返回上海,看上去“情绪好了很多”,因为他感到了中央对上海的重视,陈良宇家的忘年交张炎夏见状问陈良宇“你是不是要入常了?”陈良宇怼了张一句:“外面不要乱说!”[4]可见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陈良宇而言是个怀揣在心的隐秘,也是不与人言的大事。更早前的八十年代,陈良宇为了赶上新一届上海市委改选,曾经匆忙中断在英国的进修提前回上海就任新职。[5]
显然他与所有从政者(包括习近平)一样,希望官运亨通。不同的是他为此努力的方式:他不会委屈求全,顺风用舵,而是要行义而无返顾,当仁而不让,为此不计代价。这种方式,一是由他的理念决定的,二是他的性格决定的。前者是勤政务实作风导致的市场主导和地方自治理念,深入大脑,很难改变;后者是爹娘给的,深入血肉,更难改变。
死守原则——义无返顾,当仁不让
在理念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他对调查社保基金案的中央纪检组的态度:明知已经乌云压城,却寸步不退,他对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推心置腹,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
"我也知道,我只要回心转意,转个弯,我这个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不会当不下去。对我的决定在政治局常委,但我的决心不会改变,不放祝均一,我就不走。"[6]
祝均一是陈良宇的社保劳保局长,在中央集权压力下组织研究班子,撰写社保劳保系列文章、散发到兄弟各省和中央机构、部分人大代表,他与陈良宇一样,坚持按照地方特色处理问题,视中央大一统调控为乱命而不从,是陈良宇二次东南互保行动的得力助手。他在陈良宇失去自由前两个月被双规,陈良宇坚决要求放人。
陈良宇说只要他回心转意,他就继续做官不是虚言: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九人中所谓“上海帮”黄菊、曾庆红、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共五人,而中央派只有胡锦涛、温家宝,加上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才三人,还有一位李鹏系的人罗干,即便算进去依然是少数。
2005年国务院会议上陈良宇为代言沿海五省对抗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没被罢官,就是因为中常委中“上海帮”占多数,支持者他的江泽民也退而未休。次年他带动沿海六省和兄弟省市闹社保,再度跟中央驻上海纪检组对着干,中常委们确实为此开过会,结果是胡锦涛一人除外,其余八名常委都希望这场冲突能协调解决。——陈良宇的政治嗅觉准确无误。
但另一个更重要的事实说明,上海帮的人数优势并不是他抗拒中央的主要或唯一的原因,因为在最后的关头,上海帮重要人物曾庆红、黄菊分别给陈良宇本人打过电话,下令他退让,以避免上海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全国。而且就在他“自投罗网”的前一夜,江泽民也给他打了电话,竭力劝他冷静处事。这等于是自己阵营发出的警告:党国大局为重,你再往前走,我们保不了你!陈良宇即刻从坚持理念转而面对了仕途抉择,他的回复非常明确:他本人准备辞去上海市委书记职务,并对一切后果负责。[7]在理念和官职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我要以我的牺牲来确保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路线不会中途夭折。"[8]
这是他被双规之前最后一刻的表白,是他谢绝中常委里的“上海帮”在电话里的劝诫后,自动上门跟中组部长贺国强表明的心迹。[9]
研究习近平及中央内幕的学者杨中美指出:“陈良宇只要不要坚持己见,不要咬住胡温不放,不要屡屡炮打中央,哪有什么屁事,笃定在中共十七大升级政治局常委!”[10]这个结论是中肯的。陈良宇的原则性超越党性,他当官是有前提、有原则的,他是以谋事代谋权,而不是诸事缓行,权力至上,他要做的是正确行事的官员,不是唯命是从的官僚。
脾气有方向——上抗中央,下抚平民
除了坚持为市场经济和地方自治的理念,不得不提及陈良宇的性格特征和相应的行事风格。
“陈良宇曾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这是传遍海内外的陈良宇逸闻,[11]证明这位高官专横跋扈,狂妄自大。此讯的原始出处是是《人民日报》前副总编周瑞金,此文在陈良宇被中共免除所有党政职务一周前,在香港《观察星》发表,[12]有为配合官方判决陈良宇而制造舆论之嫌。不过阅读内文,可知陈良宇闯的并非“邓小平住处”,而是邓小平下榻的西郊宾馆;他不是要找邓小平,而是要去宾馆的网球场打球;他也不是要去跟小平同志“吵闹”,而是突然被中央警卫人员拦下发了脾气。——他时任黄浦区区长,无论是否提前获悉邓小平已经南巡到此区下榻,他一如既往地前往自己辖区宾馆打网球,却突然被拦在门口不让进入,遂发脾气训斥门卫。若不是后来他成为阶下囚,估计这段轶事不会作为他狂妄自大的例子公之于众。
其实上海民间对陈良宇的评价颇好,除了比较廉洁、高效、务实,并无“飞扬跋扈”之说,反而认为他“架子也不大”。[13]官民之间对陈良宇这种截然相反的评价某种程度上说明,陈良宇的脾气是有方向的:是上抗中央权威的,不是下欺平民百姓的。
陈良宇的性格服务于他的理念,为此甘冒风险。他正是这么说的:
"我这个人,做事只要对得起党,对得起良心,对得起人民,我不怕风险,我不推卸责任,我有话直接说,先说清楚了再来做。" [14]
"为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作出政策上变通的决定,是符合我党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精神的。这样做当然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的大小不在于对政策变通做决定的人,而在于掌握更大权力的人是不是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什么位置上。我的风险不小,因为上面有两个'十拉乌子'"(原注:浙江粗话,意为贼的儿子)。[15]
为此,他对自己的部下早有交代:
"我同意赞成的事情我说话算话,有的事情我说话算话但不是我说了算,等到有一天上面说我说的不算的时候,对上面我来负责,你们也会承担后果。你们要明确我说的这一点,我们才能一起干,否则就别跟我干。" [16]
价值决定人生方向,性格决定人生命运,以文明价值和倔强性格合力抗击中央极权,陈良宇人生注定起于上海,沉船东南。
自由亚洲,北明非常识,这一集我们把陈良宇的事情说清楚了。习近平是陈良宇的后继上海市委书记,下一集我们就回到习近平的权力路。我是北明,下周再见。
注释:
[1] 《陈良宇同志言论选编》/【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2010-04-05,转自百度文库。
[2] 相关情况请参见本系列第33集"红朝内部冤案之最?陈良宇社保基金案透视"。
[3]见各大网站陈良宇相关报导。
[4] 张炎夏(张严寒):和陈先生家的那些琐事(一)/知乎/2020-8-28。
[5] 周瑞金披露:陈良宇曾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凤凰资讯/2008年4月3日。
[6] 杨中美《习近平——站在历史十字路口的中共领导人》p.158-159/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版)。
[7] 笑笑:胡锦涛被套牢 陈良宇是赢家不是输家/"中国民主正义党" cdjp.org/2006年10月5日。
[8] 杨中美《习近平——站在历史十字路口的中共领导人》p.159/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版。
[9] 笑笑:胡锦涛被套牢 陈良宇是赢家不是输家/"中国民主正义党" cdjp.org/2006年10月5日。
[10] 参见杨中美《习近平——站在中国历史十字路口的中共新领导人》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版。
[11] Sina 新闻中心:仕途顺利致使陈良宇日益骄横跋扈/ 2008年4月15日// 另:骄横陈良宇曾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万维读者/2006年10月21日// 陈良宇:强闯邓小平住处 最具争议的"阶下囚"/万维读者2021年8月13日。
[12] 周瑞金披露:陈良宇曾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凤凰卫视/2008年4月3日。
[13] 如图
[14] 《陈良宇同志言论选编》/【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2010-04-05,转自百度文库。
[15] 同上。
[16] 同上。